原标题:货拉拉司机周某春提出上诉:过程仅3秒,无法预见乘客坠亡
9月27日,记者从货拉拉司机周某春家属处获悉,周某春对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判其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判决不服,已在上诉期内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此前,9月10日下午,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周某春过失致人死亡案,随后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此前已被羁押半年多的周某春得以当庭释放。
9月16日,岳麓区法院将一审判决书送达至周某春手上。
周某春妻子介绍,9月23日,他们向岳麓区法院和长沙中院都寄出了上诉状,9月26日,在上诉期的最后一天,还向法院确认是否已经收到其上诉状。
“整个从提出偏航到最后‘跳车’只有1分钟,而她探出身子到‘跳车’的过程,又只有3秒钟,这么短的时间,我怎么预见得了,我根本想不到那么多。”周某春说。
岳麓区法院开庭现场。
司机偏航,乘客坠车
据今年3月3日长沙警方通报,2月6日15时许,周某春通过货拉拉平台接到车某莎的搬家订单,当天20时38分,周某春与车某莎取得联系。
跟车途中,车某莎坠车伤重,最后不治死亡。
2月2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周某春刑事拘留;3月3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一审判决书显示,周某春通过货拉拉平台接到车某莎的搬家订单,从长沙市岳麓区天一美庭运输货物到步步高梅溪湖国际公寓,距离9公里,用户预付车费39元,平台补贴12元,司机应收费5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