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导盲犬住酒店遭拒 珠海长隆致歉 大家是怎么看?【微发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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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导盲犬住酒店遭拒 珠海长隆致歉 大家是怎么看?

   日期:2021-09-28 15:30:46     浏览:1    评论:0    
核心提示:9月28日凌晨,珠海长隆度假区官微就“盲人带导盲犬入住企鹅酒店遭拒”一事发布致歉声明。
  来源:澎湃新闻
 
珠海长隆就“盲人带导盲犬入住酒店遭拒”致歉:将完善接待措施
 
9月28日凌晨,珠海长隆度假区官微就“盲人带导盲犬入住企鹅酒店遭拒”一事发布致歉声明。
带导盲犬住酒店遭拒 珠海长隆致歉
该致歉声明称,9月26日晚,珠海长隆度假区企鹅酒店接到游客杨先生要求,希望携带其导盲犬共同入住酒店。由于酒店培训不力,导致员工在导盲犬相关接待规定上存在理解不足,造成杨先生未能顺利完成旅行计划。经与杨先生本人沟通,已向杨先生致以诚挚的歉意,杨先生已接受了道歉和邀请,并计划于近期重游珠海长隆。
 
声明称,珠海长隆度假区就酒店员工的严重不当表达所带来的误解,再次向杨先生本人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度假区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完善面向所有视障人士及导盲犬进入度假区内酒店、餐厅及乐园等公共场所的标识体系和接待措施,持续提升度假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并真诚欢迎所有视障人士携其导盲犬伙伴共同游览长隆。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9月27日,抖音用户“杨康盲人钢琴调律师”发布视频称,他是一名有视力障碍的盲人,带着导盲犬想入住长隆企鹅酒店时遭到拒绝。一名疑似酒店工作人员的男子在电话中称,该酒店目前暂时没有无障碍相关的(条例),且酒店餐厅不允许导盲犬进入。视频中,有身穿警服的人员到场协调。
 
澎湃新闻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另据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
 
澎湃新闻记者 林珏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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