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一审被控受贿4.6亿余元
2021年8月26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受贿一案。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9年至2020年,被告人董宏利用担任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组成员、海南省委副秘书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原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6亿余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董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董宏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近二十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敛财超4.6亿!中央巡视组“内鬼”受审,官方首次披露这一信息
8月26日,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受审,根据检方指控,董宏敛财超4.6亿。
这是董宏被查后首次出现在公众面前。
据检方指控,董宏敛财的时间起点是1999年,始于担任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组成员时。这一消息,也是官方首次提及。
曾参与多轮巡视,多次强调反腐
董宏1953年生,今年68岁,辽宁省海城市人,198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党史系中共党史专业。
他曾作为中央巡视组副组长、组长参与多轮巡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