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注意!8月起高层民用建筑停放电动车可罚款
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提到:8月1日起,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非经营性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
电动车停放新规8月起施行。
近几年,关于电动车自燃引发的火灾问题数不胜数,济南时报此前曾多次推送。
又一起!一小区2辆电动车凌晨起火,14辆车被烧
电动车停放新规8月起施行
有数据显示,约80%的电动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这颗“定时炸弹”带来的破坏力,我们已经见到太多。
6月3日凌晨,江苏徐州泉山区杏山花园楼道门口的电动车着火,消防员疏散楼内被困居民15人。
电动车停放新规8月起施行
6月4日,河北廊坊一居民家中,因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引发火灾,房间内过火面积40多平方米,所有物品均被烧毁。
6月9日早上,浙江杭州西湖区益乐新村一幢居民楼下,一辆电动车的电瓶突然爆燃。
幸好,火势被热心邻居和物业工作人员及时灭火,才没有造成更大损失。
6月14日,福州仓山区飞凤水岸小区,其中一栋楼的15层一住户的电动车爆炸,现场惨不忍睹……
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