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未保法今日正式施行 保障孩子真实意愿得到法律尊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修订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
修订后的《未保法》条文从72条增至132条,新增并完善了多项规定,吸纳了近年来国家发布的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新规定的理念与制度探索,有效地回应了社会关切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迫切需求。
那么,《未保法》规定了哪些行为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能对孩子做的?法律对学校、社会又提出了哪些保护未成年人的新要求呢?
家庭保护
保障孩子真实意愿得到法律尊重
《未保法》提出的“六大保护”中,家庭保护仍然处于首位。
其中明确规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的十项监护职责,如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其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等,同时也规定了十一项禁止行为,如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违法处分或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等。
“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往往会认为自己可以决定孩子生活或学习方面的所有事情,尤其是离异后关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探望等实际问题,许多父母不顾孩子的真实想法擅自草率决定,这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严重侵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
新修订的《未保法》亮点之一就是新增了“充分听取孩子的意见”“尊重孩子真实意愿”的内容,在多项规定中都明确提出。
如第四条将“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确定为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的基本原则,这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进程中的重要进步,使得“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不再是一个口号,而是得到进一步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