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门特区发布”消息,3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澳门特别行政区坚决拥护和支持。
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规定了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精神,依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加以修改,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制度。这是全面落实爱国者治理特别行政区根本原则的重大举措,是中央履行宪制权力、承担宪制责任的实际行动,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有利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澳门回归祖国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不断完善与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落实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澳人治澳”。今年将进行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将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确保选举安全、顺利举行。面向未来,澳门特别行政区始终坚定“一国两制”制度自信,始终准确把握“一国两制”正确方向,始终强化“一国两制”使命担当,始终筑牢“一国两制”社会政治基础,推动具有澳门特色的“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