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年中网购狂欢过后,不少消费者可能还要和网购平台的售后客服“过两招”。近日,市民陈先生便遭遇了这样一件糟心事,网购平台返还的超市卡,不到一个月就过期了。
上个月,天猫超市做“618”活动促销,市民陈先生购买了两袋纸尿裤,获得了天猫超市返还的超市卡,额度80元。可前两天,陈先生打开天猫超市想购物时,却发现这张卡已经过期,有效期至7月5日晚。
天猫超市卡是一种应用于天猫超市的电子购物卡。设置有效期,且有效期不到一个月,陈先生不能接受这种情况,他拨打了天猫超市的客服电话,希望恢复卡内余额。客服告知他,过期了便无法使用,但愿意补偿40元的无门槛优惠券。但陈先生依旧不接受,他认为,即便是平台做活动而返还的超市卡,也属于消费者的财产,没有正当理由便对超市卡设定有效期,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关于天猫超市购物卡过期被作废的网络投诉有不少,不少网友有和陈先生一样的遭遇,称当时购物界面没有明确提示超市卡的使用期限,且使用有效期的标明非常不明显。
那么,天猫超市在超市卡上单方标注有效期限对消费者是否具有约束力?对此,有律师认为,超市卡属于预付卡,意味着超市与消费者之间实际上是一种合同关系,消费者预先付款给超市取得购物卡后,超市应当在其经营期间提供价值相等的货物。超市在购物卡上标注的有效期限是单方声明,对消费者没有约束力,消费者仍可在超市使用购物卡购物。购物卡到期只是表示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服务终止,卡内金额的所有权还是属于消费者的。
还有律师认为,陈先生获得的超市卡实际上属于“返卡”,与现金直接充值的超市卡性质不同,是商家的单方承诺。对赠品设定一个期限,并不能算违法,但若是故意混淆,或者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有使用期限,如此也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记者陈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