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体措施上,意见提出发挥导向作用,注重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工作,建立研究体系;深化机制创新,强化能力建设;夯实科研基础,发挥“带头人”作用;争取政策支持,加强外部交流;加强标准研究,实施保护战略;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成果转化;注重人才培养,加强队伍建设。
意见提出,北京市文物局各级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科研工作,各单位一把手直接负责本单位科研工作,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发展要求的科研规划和工作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大科研经费投入,优化科研工作考核机制,每年安排必要的研究项目,做到日常工作与科学研究协调进展,形成学业务、做科研、比成果的学术科研氛围。
同时,围绕北京市委市政府推进“一轴一城、两园三带、一区一中心”等重点工作任务,通过深入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内涵,为城市发展提供文化研究支撑。与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等优势科研力量进行联合研究,形成资源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的战略合作机制。建立充实各类科研基地、实验室和博士后工作站,提升重大课题培育能力。充分发挥重点科研基地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快推进各单位科研能力建设,带动文物局系统科研水平向纵深发展,形成一批具有持续性和突破性的科学研究成果。
另外,意见还提出要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录入、研究;加强文物价值的研究与展示;加强在北京史地、革命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修复综合技术等方面的研究。鼓励文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学术带头人,暂无高级职称人员的单位可外聘学术带头人,研究类型相似的单位可联合聘用学术带头人。促进“标准化+文物保护+科技创新”行动,选取有较强适用性的单位为试点,推广示范地方标准,不断扩大标准影响力。构建层次明晰、要素完整的文物保护标准体系框架,使文博事业在规范科学的体系下快速发展。统筹规划每年“北京市文物局学术科研月”活动。充分发挥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北京文博》、馆刊等媒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