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亮点一:近亲属范围予以明确
之前的法律规定中,没有关于近亲属的具体规定,此次《民法典》明确哪些人属于近亲属。这不仅在法律关系上更加明确,而且在日常生活在行政部门或日常事务的办理中,也清晰了近亲属的范围。
二、亮点二:重大疾病缔结的婚姻从无效变为可撤销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再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况,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缔结的婚姻从无效变为可撤销,是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修改的最主要方面之一。随着医学的发展和保证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这一修改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亮点三:家事代理权
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夫妻需要处理大量的日常事务,《民法典》对家事代理权的规定能够体现夫妻在家庭生活中的平等权,像购置生活用品、医疗、子女教育、对亲友好友的馈赠等因为日常生活产生的法律行为,如夫妻一方有权代理与第三人发生法律行为,被代理方对由此所产生的承担连带责任。
四:亮点四:夫妻财产制度有变化
劳务报酬、投资收益、受赠财产为共同财产中新规定的内容,这一修订让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更加明确,使夫妻共同财产“不留死角”,也使法律规定更加切合实际。
跟共同财产的列举一样,个人财产的规定也是为了更加周延而进行的修改。修改前后差距不多。
“夫妻”改为“男女双方”,有助于将婚前财产约定的情况涵盖在内,婚前财产约定可以不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与婚内财产协议一样适用婚姻家庭的相关内容。
五、亮点五:夫妻共同债务
关于夫妻债的规定,是将司法解释《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吸纳到立法中了,提高了立法层级。
六、亮点六:离婚冷静期
协议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此次《民法典》颁布的又一大亮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中,有2个30日的规定,注意区分。此外也规定了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即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
七、亮点七:起诉不判离,有了新路径
吸收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相关条款,此前在我们团队撰写的《上海市法院审理离婚纠纷案件大数据报告》中有数据显示,最高法的意见通常会作为判决的参考,但仍然存在多次起诉法院不判离的情况,《民法典》的这一规定,可以有效缓解此类情形的发生。
八、亮点八:离婚财产照顾无过错方
汇业视角:增加了离婚财产处理中对无过错方的照顾原则。旧法中,过错只能主张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上并没有明确规定需要照顾,导致实务中很多法院并不会对无过错方进行倾斜,这不符合公众对婚姻过错的价值判断。《民法典》这一新规的推出,让无过错方请求多分财产有了法律依据。
九、亮点九:离婚补偿制度
汇业视角:在旧法中,只有在夫妻双方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离婚才可以请求对方补偿,新法中删掉了个别财产制的前提,即便夫妻双方不是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也可以在离婚时提补偿。家庭生活中,总有一方会为家务活动多付出,此条规定,肯定了婚姻中家务劳动的价值。
十、亮点十:无过错方损害赔偿
删掉了“有配偶者”,有观点认为,未来立法有可能可以赋予无过错方向第三者主张损害赔偿责任。对此,期待日后更加细化的法律规定。不过,有其他重大过错的规定,也从侧面表现出《民法典》对婚姻无过错方的保护。
十一、亮点十一:点亲属的相关规定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十二、亮点十二:变化去掉了计划生育内容/晚婚晚育的规定,既然二胎都放开了,这个就没用了
十三、亮点十三点:规定收养子女的, 最多收养两名子女,有一名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近些年来这种养父和养女之间的新闻不少,
十四、亮点十四: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 相差四十周岁以上。防止对未成年人造成迫害。
婚姻家庭制度是规范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关系到家家户户的利益。因此,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在几经审议的过程中,始终备受社会大众关注。随着近年来婚姻观念、家庭关系的变化,我国婚姻家庭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
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龙翼飞讲《民法典》。
《民法典开讲》是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出品,百度APP联合制作的《民法典》解读栏目。将于5月28日至6月3日在百度APP播出,全程地址:https://haokan.baidu.com/zt/activity/index?id=460&pre=1&fromchannel=baiduboxapph5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