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在南京召开的《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上传出消息:南京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将于今年11月实施。根据《条例》,南京居民将采取“2+2”分类法;不分类将面临高额罚款。
根据《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南京采取四分法,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与国家发布的最新垃圾分类标准一致。据了解,南京的分类方法更简单,对居民采取“2+2”分类法,前面一个“2”,是指居民平时产生最多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现在每天产生垃圾中80%都是这两类垃圾,垃圾分类后,每天出门只需带这两类垃圾分类投放即可;后面一个“2”指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产生量较少,不需要每天投放。
“可回收物和有害废物可以放在家里某个地方,等量大的时候再拿下去分类投放,这是要求收集运输企业定期收运的。”立法听证会参加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汤善鹏告诉记者。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对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且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单位或个人不履行垃圾分类义务的,还将被纳入失信平台并采取惩戒措施。
据了解,目前南京市已选择64个各种类型的住宅小区和101个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先行先试工作。南京市已建成江南生活垃圾焚烧厂一期、二期,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和高淳焚烧发电厂,焚烧总处理能力6500吨/日,最大处理能力7150吨/日。共建成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144处(集中4处,分散140处),处理能力775吨/日。预计今年底,南京全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将达1400吨/日。
通过社区上门、楼栋张贴,以及电视、报纸、广播、公交地铁云媒体等多渠道宣传垃圾分类,南京市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显著提高,参与人数也越来越多。从南京市人大进行的一项万人问卷调查的初步统计数据来看,支持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人达86.97%。(许宸 肖日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