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母亲为何狠心用木棍殴打7岁女儿?疫情防控期间,检察官如何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依托“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机制”获悉线索后,提前介入一起生母虐待亲生女儿案件,全力做好救助女童工作。
2019年8月至2020年2月19日间,犯罪嫌疑人王某多次谩骂女儿李某,并用木棍、雨伞等工具对李某进行殴打,造成李某全身大面积损伤。据案件承办人介绍,该案是通过“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机制”设立的“惠佑·未检”线上平台获悉的线索。惠山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迅速指派法医至现场,查明验清被侵害女童李某伤情,在确保李某健康不受疫情影响的前提下,送往专业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引导公安机关收集王某涉嫌虐待罪的证据,采用亲情化询问方式向被侵害女童询问有关事实,收集固定街坊邻居证言,重点就是否造成被侵害女童生理心理方面问题、虐待原因及方法对王某进行讯问。
此外,该院与公安分局、妇联等部门对接联动,对被侵害女童的后续监护、救济工作进行会商,积极做好被侵害女童的医疗救助、后续监护、生活保障等工作,全力维护被侵害女童各项权益。
据了解,早在2018年8月,惠山区检察院就联合多部门会签《关于建立无锡市惠山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干预的试行办法》,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衔接。同年,无锡市检察机关牵头在全省率先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惠山区检察院设立的“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机制”中明确规定,教育、卫计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强奸、猥亵、虐待、遗弃、暴力伤害,存在自杀、自残、工伤,或因火灾、交通事故、坠楼、溺水、中毒等原因造成非正常伤害、死亡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检察机关、卫生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同时,该院还建立了强制报告联系人制度,明确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共享信息。
来源:检察日报
文字:李春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