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社厅表示,广东将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所有覆盖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住院服务设施费用,全部临时纳入该省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将不是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服务机构但已确定的新冠肺炎医疗定点收治机构列入工伤保险临时服务协议机构,并规定支援疫区感染新冠肺炎的工伤职工广东省外就医期间的医疗救治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与救治医院直接结算,方便工伤人员得到全面救治保障。
同时,广东开辟工伤待遇支付绿色通道,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支付,从速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广东省人社厅稍早前发布的通知显示,对于参与疫情防控处置的医护、防疫等有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冠肺炎的,应认定为工伤;对于用人单位指派到湖北省出差(工作)的职工感染的,应视同工伤。
据介绍,广东对于符合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但无法及时办理业务的参保人员,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申领手续并补发待遇。
此外,广东省已提前向地市划拨16.64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拨资金和18.16亿元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基金。在疫情期间,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开展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没有按时认证的人员,不暂停待遇发放。截至2月7日,广东省本级及19个市共提前发放488万名企业退休职工136亿元养老金、17个市共提前发放18.91万名失业人员3.93亿元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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