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图片来源:安庆市公安局大观分局官方微博)
经初步调查,江某某,男,57岁,曾于1月21日与该市之前某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1月27日江某某出现发热症状,1月27日、28日、30日三次到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均隐瞒其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2月6日,其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目前在安庆市立医院北院区(安庆传染病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安庆市公安局大观分局对江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有关部门已采取措施对其居住小区进行封闭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展开排查。对侯某某调查工作等相关进展情况将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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