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现妇女儿童被家暴性侵线索 应及时移送检方【微发信息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贵金属  机器人 

最高检:发现妇女儿童被家暴性侵线索 应及时移送检方

   日期:2020-01-07 22:34:52     来源:中新社    浏览:2    评论:0    
核心提示:中新社北京1月7日电 (张素 徐日丹)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将联手保护妇孺。比如,针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涉嫌就业性别歧视,检方可以发出检察建议或提起公益诉讼。
 中新社北京1月7日电 (张素 徐日丹)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http://www.feifanfafa.com/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将联手保护妇孺。比如,针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涉嫌就业性别歧视,检方可以发出检察建议或提起公益诉讼。

记者7日采访获悉,最高检联合全国妇联下发《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双方将加强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惩治打击,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促进妇女儿童保护法律体系健全完善。

《通知》指出,各级妇联组织发现妇女儿童被家暴、性侵或者民事、行政合法权益被侵害等线索或涉检来信来访的,应及时将案件线索或涉检信访材料移送同级检察院。受理的检察院应当及时处置,快速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妇联组织。其中,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应当监督公安机关及时立案,实行“一站式”取证,保障有效惩治犯罪。

《通知》明确,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有必要撤销监护权、变更抚养权或追索抚养费的,可以委托妇联组织就监护意愿、监护条件或经济状况等开展调查或者评估工作。针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相关组织、个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等问题,检察机关可以发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

为推动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落实,《通知》要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委托或者会同妇联组织或者妇联组织推荐的专业力量开展四项工作。其中包括,开展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法庭教育、社会观护等工作。

《通知》还提出要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和看护行业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的入职查询和从业限制制度的落实与完善。http://www.yixiin.com/photo/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微发信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www.wlchinahc.com/news/hangyezixun/202001/114505.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109045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微发信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3123798995@qq.com 客服QQ:312379899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312379899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