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表示,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的原则,将对创建信息披露示范公司试点推行更有针对性的服务,更加注重为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深化投资者对公司认识、发掘公司价值等提供服务。
上交所介绍,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主要基于市场期待、监管要求、政策要求三方面考虑。目前,沪市主板公司已形成一批讲规范、信息披露优良的公司。在监管资源总体有限的情况下,对优质公司实施差异化监管,可以提高监管效能。
据了解,考虑到创建信息披露示范还是一次探索性的试点工作,上交所规定了参与试点公司的基本条件。参与公司需信息披露记录优良、公司治理运行规范、持续经营能力稳定,同时不能存在一些明显不符合市场要求的消极情形。
上交所表示,将从提高监管服务的针对性,赋予更大范围的信息披露自主权,鼓励有价值的自愿信息披露,就公司资本市场发展需要提供必要支持,在公告上标示创建信息披露示范公司等五个方面为创建信息披露示范公司实施分类监管安排。
上交所强调,开展创建信息披露示范试点工作,是上交所为创新监管方法,深化分类监管,更好地服务上市公司所做的一次尝试。上交所将把深化分类监管审慎稳妥地推进下去,为持续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供制度助力。(完) http://news.ffsy56.com/list/3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