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今年3月在天台始丰新城开了一家土菜馆,因选址和经营不善,生意没有起色,几个月后,不光欠下员工工资,连水电费也没个着落。到了后来,为了应付店里和自己的日常开支,他竟把手伸向了熟人。
今年8月,潘某在临海一家休闲场所认识了同是天台人的洪女士。潘某能言善道,把事业挂在嘴边,俨然是商场的高手,洪女士对其信任有加。两人相谈甚欢,一来二往后关系进一步密切。在取得洪女士的信任后,到了9月份,潘某声称正在投资开设美容店,因缺少资金店面装修无法为继,让洪女士一起投资,并许诺可分二成股份。
为打消洪女士的顾虑,潘某将洪女士带到一处正在店面装修的地方,说这就是自己投资开美容店的场所。开店自已不用操心,投点钱后开业了就能赚钱,这么好的“机会”洪女士不想错过,再加上对潘某的信任,洪女士当即转了7000元。此后,潘某以装修购买材料需要钱为由,在三个月内共让洪女士通过手机转账或刷卡提现等方式“入股投资”了13万元。
洪女士有时会关心开店的事,打电话或者用微信联系潘某,到了后来,潘某慢慢变得冷淡了。最后,潘某直接将洪女士的电话和微信拉黑。联系不上潘某,又找不到人,洪女士担心自己被骗。12月16日,洪女士向警方天台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通过侦查,发现潘某在城区赤城街道某小区出现。12月23日下午,民警在小区内将潘某抓获。
经审查,潘某对以投资开店为名诈骗洪女士13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潘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http://toutiao.ffsy56.com/
实习记者 郝若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