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通报,宣布陈凯歌导演名誉权一审胜诉,获赔13.8万,这些钱全部捐献给公益事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也转发这条消息,为陈凯歌导演恢复了名誉和声誉。
据山东菏泽中院发布通报显示,被告自从2016年1月起就先后发布十多篇文章侮辱和诽谤陈凯歌,虚构陈凯歌导演的感情经历,否定陈凯歌导演作品署名真实性,使用渣男和猎艳这样的词汇评价陈凯歌。
所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接受陈凯歌导演委托,第一时间开始调查和取证,直接起诉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北京海淀区法院审理认定,被告虚构事实使用大量粗俗词语,超出公众人物应当容忍的社会关注边界,属于恶意诽谤陈凯歌名誉权。
所以法院判定被告道歉30到60天不等,赔偿陈凯歌导演精神损害抚慰金13.8万多元。同时,这些钱全部捐献给公益事业。
吃瓜群众们,合理评价明星艺人是可以的,但是不要张嘴随便攻击和诽谤,这就是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