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20年经济工作,提出要全面做好“六稳”工作。
在“稳外资”方面,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大吸引外资力度。包括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落实金融等行业改革开放举措;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公正市场环境;加强外商合法权益保护等。
商务部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全国新设外商投资企业33407家,实际使用外资7524.1亿元,同比增长6.6%。我国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对内地投资同比分别增长10.5%、56.2%,新加坡、韩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东盟对华实际投资额分别增长31.7%、23.9%、19.3%、22.1%。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改革开放至今,外资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为我国带来了先进的科学技术与管理经验,丰富了国内市场的参与主体,拓展了海外市场需求,还间接将我国带入到国际分工体系中。
今年以来,我国出台一系列措施,对于稳定外资规模、提高外资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放宽市场准入方面,2019年版全国和自贸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分别于2019年6月30日发布,并于7月30日起施行。
对比2019年和2018年负面清单可以发现,新版负面清单在交通运输、文化、增值电信、农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均取消或放宽了外商投资相关限制。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则引导外资投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有效提高了外资质量。
在落实金融业开放方面,国务院近期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提出,全面取消在华外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业务范围限制,丰富市场供给,增强市场活力。
在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加强外商合法权益保护方面,今年10月份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出,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今年年初审议通过的《外商投资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此外,为统筹做好稳外资工作,10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优化外汇管理、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等12条措施。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11月18日在利用外资专题发布会上介绍,今年外资工作主要有3个特点:第一,“稳”,吸引外资的规模保持了平稳。说明外国投资者对华投资保持了较好的信心和预期。第二,“多”,外资大项目比较多。今年以来(前10个月)5000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有1300多个,同比增长了5.4%。第三,“优”,外商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
付一夫表示,明年,我国需要着力打造一个能够持续吸引优质外资企业入驻的市场环境,这是稳外资的先决条件。为此,应继续贯彻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相关措施,通过提高投资便利化、优化投资环境等措施,加大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的力度,提升利用外资的综合优势,使对外开放的举措落地生根。此外,还应积极主动地去加以开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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