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特约作者 李国强/文
大连港(601880.SH)最新年报披露,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9.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亿元,同比下降5.7%。
据“中港网”数据,大连港是中国沿海货物吞吐量第七大港口。公司的营收、利润下滑其实并不是最引人注意的地方,这份年报有另外更重要的信息值得关注:这是两市2017年年报中,第一份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受此影响,上交所迅速向大连港发相关的问询函。
保留意见是什么意思?就是对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的某一部分有不同看法,但是对整份报表的意见还是比较客观表述了企业财务情况——这就是大连港的财报了。
笔者曾经在某上市公司做过十年财报,和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的三大打过交道。平心而论,只要账务处理不是特别过分,审计师们都是可以通融的。有时候,事务所会指导公司财务人员,进行规范的账务处理。对于企业的迫切诉求和不规范的账务核算方式,如果违反会计准则,则会建议更为合法合规的解决方法,从而达成双方妥协的方案,最终以无保留意见的形式通过。
那么,普华永道对大连港为什么会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涉嫌虚假的应收账款
首先要了解,普华永道对大连港出具保留意见的内容是什么。
大连港有一家客户叫大连博辉,其中应收账款余额4044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1.58亿元。而大连港在进行坏账准备处理的时候,应收账款采用了单项重大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50%,其他应收款采用了单项重大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7.46%。
普华永道对此不认账了,同一家企业,同样都是应收款项,同样的计提坏账准备方法,为什么要采用不同的计提比例?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普华永道还补刀了一句: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无法就上述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的计提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向大连博辉实施函证程序,也无法对上述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什么叫做“函证程序”?
事务所为了验证客户的应收款是否真实存在,会向客户发函,一般会写上:本公司与贵公司的往来账项等事项,详见下表,请予以确认。本函仅为核对往来账款,并非催款结算。只是核对账目之用云云。
以笔者多年做财报的经验,由于函证没有催债的法律效力,只是核对,所以只要关系还可以的保持业务往来的客户,都会盖上财务章确认。遇到较真的客户,会把差额罗列出来。
但是普华永道说,无法实施函证程序。或许客户不是很友好,就没有回函。这不算严重,后面那句才叫严重:也无法对上述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什么是“替代审计程序”?
如果对方是欠钱不还的、合作不愉快的客户,不确认询证函,会计师就要执行替代审计程序:对未函证应收账款,注册会计师应抽查有关原始凭据,如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副本、发运凭证及回款单据等,以验证与其相关的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如果业务是真实的,这些业务往来发生的单据都是很容易找到,从而确认这笔业务发生过。
可是普华永道说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也就是说这些单据和手续找不到了。这又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被审计公司不配合事务所审计——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第二种是压根儿就没有这些单据和手续。
作为一位曾经的报表人员,我个人认为,无法实施替代程序的可能,大概率就是这笔业务其实是不存在的,只是虚假走账。
3月27日,大连港同时发布了计提减值准备的董事会公告:2016年,大连博辉违背合同,提取车辆销售后,恶意拖欠131台车辆款项约9558.42万元,金港汽车(大连港全资子公司)多次沟通催款均无进展。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金港汽车对博辉公司相关欠款将通过诉讼方式追缴,目前处于起诉准备阶段,律师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初步评估胜诉可能性较大。但从谨慎性方面出发,建议对博辉公司应收款项计提50%的减值准备,即计提减值准备4779.21万元。
这个公告里的董事会表决意见意味深长,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2票,弃权0票,其中反对票是副董事长白景涛和董事郑少平投的,他们认为应按100%比例计提减值准备。
很显然,大连博辉的这笔欠款是2016年发生的,但普华永道在2016年发布的是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说明了什么?作为普华永道是具有最起码的职业素养的,不可能漏掉相应的程序,结合两名高管的投票建议,我认为,最大的可能就是:2016年发给大连博辉的询证函是被人做了手脚的。
如何操作?事务所通常会向被审计单位索要客户的通信地址,用来发送询证函,如果被审计单位提供了虚假的地址而事务所又没有仔细核对,那么询证函很可能会被寄到虚假地址从而被人做手脚后发回来。
所以,普华永道2017年发现了这个纰漏并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进行差错修正。
大连港2017年的净利润为5亿元,大连博辉的全部应收款项都不足2亿元,就算全额计提坏账,对公司的业绩影响也不是特别巨大,为什么公司与事务所没有达成共识?
浮出水面的往往只是冰山的一角。事务所往往是做出了最大让步后,才会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部分不一定是事务所发现的问题的全部。
大连港年报显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523万元(不包括应收大连博辉的相关坏账准备),已逾期但未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4957万元。
普华永道对这1.5亿元未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并得出结论:我们获取的证据能够支持管理层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评估过程中(不包括应收大连博辉账款的坏账准备)所做出的重大判断。
无论如何,已逾期的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是不严谨的。我相信,普华永道对此做出了极大的让步。
更多的疑点
普华永道的保留意见虽然只是针对那一笔坏账准备,但实际上审计师们还留下了诸多疑点等待投资者去发掘。
首先,公司的借款情况比较异常。年报显示,短期借款期末余额32.71亿元,绝对值较上年增加27.72亿元;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5.82亿元,较上年增加24.35亿元。据现金流量表数据,全年发生借款现金流入高达75亿元,而全年的营收只有90亿元,且比上年下降近30%。相对于营收的降低,如此高的借款增幅是不正常的。
其次,在建工程的工程进度存疑。
年报显示,公司在建工程清单中,几项大的在建工程的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几乎没有变化,而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施工进度停滞,项目处于停摆状态(这种要考虑计提减值准备);一种是故意延迟转入固定资产,从而少提折旧,虚增利润。无论是哪一种可能,对投资者来说,都不算利好。
第三,应收账款和存货的增长比例不合理。一般而言,营收下降会同时导致应收账款和存货下降,而公司的营收下降近30%后,应收账款和存货均增加了55%以上,分别增加4.5亿元和3.5亿元。存货周转天数较上年增加了6.4天,说明增加的存货是“不健康”的。而存货成本与利润息息相关,更是众多财务报表人员用来调剂利润的“蓄水池”。
最后,还有语焉不详的投资收益。
在年报提供的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有1.53亿元的“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来自“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产生的投资收益”。
这笔投资收益来自大连港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和大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为什么整合了两家码头,就莫名多了1.53亿元的投资收益?年报没有任何解释。
综上所述,将这些疑点对利润的影响重新计算,会发现就远远不是5亿元的净利润能覆盖的了。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作者声明:本人不持有文中所提及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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