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孟 珂
日前,证监会发布的《2018年证监会行政处罚情况综述》显示,内幕交易类案件处罚87起,其中57起所涉内幕信息与资产并购重组事项相关。由此可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领域已成为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易发、高发地带。http://www.yixiin.com/news/
中邮证券董事总经理、首席研究官尚震宇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并购信息在二级市场具有炒作价值,并购成功股价大涨,并购失败股价涨后回调,因此为保证交易的公平性,需要对并购信息进行充分及时的信息披露。涉及并购重组的内幕交易,就是利用了二级市场炒作,获得内幕信息一方,提前布局建仓,等公开信息披露后拉高“出货”,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破坏资本市场公平原则。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哲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进行具有产业协同效应、低估值产业并购高估值产业等并购重组行为,都有可能成为投资者关注的题材,带来股价的波动。加之,重大并购重组涉及的环节复杂、链条较长,如果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完善、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就容易利用信息不对称滋生内幕交易。
为了有效防止并购重组的内幕交易,尚震宇建议,首先,依据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程度,对当事人的泄密行为追究严厉的经济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其次,上市公司依法进行及时充分信息披露,并做好保密措施;最后,如有上市公司并购信息披露前,股价存在异动,监管层有权力无限延期其并购重组行为。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并购重组中应谨防“时长生变”,对交易停牌要限定时限和交易披露的及时性,不让内部知情人留有时间非法套利。考虑到我国资本市场主要是以中小股东为主,因此大小股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比较明显,因而加强对并购重组的严监管十分必要,特别是要提高违法成本,谨防违法成本偏低,而使得内部交易获利成为常态,这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都有好处。
“对并购重组的严监管,可以有效防止上市公司裙带关系链条上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为资本市场营造了公平的交易环境。”尚震宇认为。
刘哲也表示,在中国经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并购重组是企业转型和产业链整合的重要方式,但也存在本末倒置的现象,通过忽悠式并购、跟风式并购,甚至利用内幕交易进行炒作股价,偏离了资源配置的初衷。对于业绩承诺、商誉减值、内幕交易等的严监管,一方面有利于让并购重组回归到企业经营本身,促进产业整合,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秩序。http://www.yixiin.com/pho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