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3日讯 近日,海通证券(600837.SH)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38.59亿元,同比下滑15.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13亿元,同比下滑39.52%,降幅接近四成。
2018年海通证券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45元,比2017年的0.75元下跌40%,http://www.yixiin.com/news/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也下降了3.13个百分点。公告称受证券市场震荡下行,交易量同比下降影响,导致公司业绩下滑。
此前海通证券前员工还遭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2018年12月28日,证监会官网发布行政处罚,海通证券前员工朱益宇因违法持有、买卖股票被罚没1086万元,同时禁入证券市场3年。
公告显示,朱益宇自2001年7月至2018年3月26日一直在海通证券工作,曾参与2003年40亿民生银行可转换债券项目、2003年宁夏赛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IPO 等项目。2004年至2006年,任海通证券总裁办公室秘书,2006年至2007年,任海通证券上海投资银行部项目管理部经理。
朱益宇在工作期间,利用其配偶“许某媛”证券账户,在累计交易股票34只,累计买入金额11.76亿元,累计卖出金额11.83亿元,账户盈利543.71万元。涉案期间,朱益宇交通银行和民生银行累计转入账户1008万元,占比80.69%,许某媛转入80万元,占比6.40%,以ATM转账和电话银行无折存款等方式累计转入161万元,占比12.91%。
证监会指出,根据调查,朱益宇与许某媛二人均承认“许某媛”证券账户由朱益宇控制并操作,朱益宇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情形。
由于其交易金额巨大,违法情节严重,证监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没收朱益宇违法所得543.71万元,并处以543.71万元罚款。同时,对朱益宇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