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上市首日有望去“枷锁”【微发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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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上市首日有望去“枷锁”

   日期:2019-01-15 00:15:30     作者:微发信息网    浏览:1    评论:0    
核心提示:  上市首日秒停,之后紧跟多个一字涨停板,这种新股上市后的模板化走势有望被打破。1月12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关于建议取消

  上市首日“秒停”,之后紧跟多个“一”字涨停板,这种新股上市后的“模板化”走势有望被打破。1月12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关于“建议取消新股首日涨停板限制”的发言引起极大关注,也给了市场一个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预期。在业内人士看来,取消新股首日涨停板限制不仅有利于缓解对次新股的炒作,还能够减少次新股的暴涨暴跌情形,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http://www.yixiin.com/spread/

  方星海讲话释放改革信号

  1月12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出席第二十三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时的一段“建议取消新股首日涨停板限制”的讲话引发广泛讨论,方星海的表态也被市场看作是监管层释放的一个改革信号。

  具体来看,1月12日方星海在出席第二十三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时表示,“新股第一天价格涨了44%,没有交易量,没有交易量的价格是虚幻的不准确的价格,人为限制导致价格不合理。而且前几天都没有交易量,非常不合理,限制了交易,首日涨停板这个事情要研究,我个人觉得应该取消”。

  据悉,目前实行的关于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是于2013年底启动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当年11月30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交易所“完善新股上市首日开盘价格形成机制及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建立以新股发行价为比较基准的上市首日停牌制度,加强对炒新行为的约束”。

  Wind数据统计显示,在2014年之前上市的新股,上市首日股价涨幅高则能达到几倍甚至二三十倍。之后为防控新股炒作,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交所于2013年12月13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的通知》,根据规定,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在2013年12月13日,深交所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等事项的通知》,为切实防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定新股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1小时,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至14:57。

  新股上市首日交易不充分

  实际上,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实施之后,新股虽然不能在上市首日达到几倍涨幅,但基本上都会顶格“秒停”,紧接着还会有多个“一”字涨停板,次新股炒作之风依然盛行。

  而伴随新股炒作而来的是上市首日的低换手率以及后市股价的暴涨暴跌。Wind数据统计显示,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之前,新股上市首日的换手率大多处于50%-95%之间,诸如,在2012年10月9日上市的光一科技,公司上市首日的换手率达86%;2012年9月27日上市的东土科技,上市首日的换手率达68%;2011年11月25日上市的安洁科技,上市首日的换手率达90%。

  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之后,新股上市首日换手率都是微量。如2019年1月11日上市的华培动力,上市首日的换手率为0.177%;2018年11月30日上市的隆利科技,上市首日的换手率为0.094%;2017年12月15日上市的华能水电,上市首日的换手率为0.18%。不难看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之后,新股上市首日未能达到充分交易。

  在北京一家小型私募机构人士看来,新股上市首日“秒停”,紧接着多个“一”字涨停板是一种“不正常”的市场行为。另外,在当前的发行制度下,次新股暴涨暴跌的情形频现。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认为,由于炒新者、追新者、吹新者的存在,新股上市一般都会遭到过度炒作,之后中小投资者追高买入,随着股价的一轮暴跌,中小投资者损失惨重。

  以春光科技为例,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正式登陆A股市场,发行价为18.46元/股,上市后公司连续斩获了8个“一”字涨停板,公司股价曾在2018年8月28日盘中达到61.98元/股的高点,但之后,公司股价开始迅速回落,不断下挫。截至2019年1月13日收盘,公司股价收于30.23元/股。经北京商报记者计算,若是追高买入的投资者,至今仍持有春光科技股份,仅1手目前即已浮亏逾3000元。

  次新股暴涨暴跌将缓解

  多位业内专家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取消新股首日涨停板限制有利于降低市场对次新股的炒作,缓解新股的暴跌暴涨情形。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新股发行制度是我国资本市场市场化改革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也是我国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第一步,更是资本市场能否给上市公司提供高效率融资的重要途径。而目前的新股发行制度却导致新股上市首日在二级市场上没有交易量,人为地扭曲了新股上市首日供求关系,导致新股收盘价并非真正的均衡价格。在随后的交易日内,对新股的超额需求这一信号将使投资者预期价格继续上涨,这种预期增加了新股需求,并减少了新股供给,最终新股的股价连续上涨,甚至出现连封涨停板,造成部分投资者炒作次新股的现象。“而取消新股首日涨跌停板限制则将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次新股的炒作行为。”潘向东如是说。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则认为,新股发行涨停限制制度虽然抑制了股票上市首日的上涨程度,但之后接连的多个涨停板最终还是导致IPO溢价率过高,这也是导致市场后期波动率远远高于成熟市场的原因。因此,取消新股首日涨停板限制,也能够有效缓解新股的暴跌暴涨情形,是IPO发行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

  另外,北京一家小型私募机构人士指出,在新股上市首日涨停板上多则有几十亿元资金在排队买入,而这部分资金一般可能要排队7、8天。在这种情况下,大量资金就会吸附在次新股上,是一种资源浪费。“如果取消新股首日涨停板限制,这些资金就会自由地进出,有利于释放出一部分流动资金。”该私募人士如是说。

  此外,上述私募人士也认为,取消新股首日涨停板限制的同时还应制定配套的发行定价机制,应该让市场来定价,这样才可以更有效地避免新股上市首日的大涨大跌情形。http://www.yixiin.com/news/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文 李?A/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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