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密集谴责十家沪市公司【微发信息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贵金属  机器人 

上交所密集谴责十家沪市公司

   日期:2018-12-30 01:23:54     作者:微发信息网    浏览:4    评论:0    
核心提示:  12月28日,上交所密集披露一批纪律处分公告,对十家存在多种违规行为的沪市上市公司及相关董监高采取从公开谴责、公开认定不

  12月28日,上交所密集披露一批纪律处分公告,对十家存在多种违规行为的沪市上市公司及相关“董监高”采取从公开谴责、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到通报批评等程度不等的纪律处分措施,其中不乏保千里、ST慧球等“老面孔”。

  这十家公司包括*ST天业、*ST毅达、*ST保千、*ST工新、界龙实业、http://www.yixiin.com/ad/ 菲达环保、*ST新亿、ST慧球、东阳光科、飞乐音响。除了公司自身及相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被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外,*ST天业实际控制人兼时任公司曾昭秦,*ST毅达时任董事长(代)、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代)党悦栋,*ST保千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庄敏,*ST工新时任董事长张大成被上交所公开认定为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违规占用资金猖獗

  在上述十家公司的违规事项中,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仍然显得触目惊心。

  比如,*ST天业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ST天业于2018年5月10日公告称,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约9.87亿元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1.51%。截至2018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已将9.87亿元占用资金全部归还公司。此外,公司2017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度开展保理业务对外借款25.93亿元,公司子公司天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借款0.8352亿元,年审会计师表示无法判断上述业务的真实性及对外借款的资金去向。

  此外,*ST天业还为实控人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巨额担保。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1日、7月13日、7月26日、8月28日、9月11日和2018年11月24日(担保起始日)为控股股东天业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山东天业国际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17年12月31日,这些担保合计11.67亿元,占公司2016年净资产的61%。公司未披露这些担保事项,也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直至2018年4月28日才在2017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截至2018年5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公司可能因此承担巨额担保责任。http://www.yixiin.com/news/

  又如,*ST保千控股股东、实控人庄敏违规占用公司巨额资金。根据公司2017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核查对外投资等事项结果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显示,庄敏于2016年至2017年期间,主导公司投资深圳市楼通宝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安威科电子有限公司等九家公司,投资金额合计约32.75亿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4.86%。截至2018年4月28日,除两家公司外,其他公司经营均处于半停顿状态。对此,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约29.86亿元,计提商誉减值约7.93亿元,合计占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绝对值的48.87%,是公司2017年度大额亏损重要原因。

  此外,*ST工新也存在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的问题。

  信披违规频发

  从上述公司的违规事项看,信息披露违规仍然是“事故多发区域”。

  比如,*ST毅达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7 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直至2018年8月30日公司才披露上述定期报告,延迟披露长达4个多月,情节极其严重。

  *ST毅达还在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虚增收入,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当年,在未实施任何工程的情况下,*ST毅达将第三方已完成的工程量已完工百分比法累计确认工程收入7267万元、成本5958.94万元和营业税金244.17万元,导致中毅达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7267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0.24%,虚增利润总额1063.8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81.35%。公司于当年第四季度全部冲销前期确认的7267万元收入,导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7447万元。

  此外,*ST毅达还未及时披露开具35亿元商业承兑汇票的风险事项,公司2017年中期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披露也不准确、不完整。

  另据上交所查明,菲达环保、*ST天业等公司都存在业绩预亏公告不及时、不真实的问题。界龙实业控股股东存在隐瞒实际持股情况,导致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的违规行为,并存在内幕交易情形。ST慧球股东存在持股达到5%时未披露一致行动关系和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停止股票买卖行为的违规行为,且买卖股票数量、金额巨大。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微发信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www.wlchinahc.com/news/touzilicai/201812/59190.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109045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微发信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3123798995@qq.com 客服QQ:312379899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312379899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