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退市难,在很大程度上是法不到位的结果。只有注册制条件下的“有进有退”,才是真正生态化的绩差股边缘化。因此,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或者才真正有可能成为在形成“有进有退”市场生态条件下绩差股边缘化的契机。
■黄湘源 http://www.yixiin.com/news/
“‘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正逐渐形成。”不能说这句话说得不对。不过,“有进有退”也有一个高标准还是低标准的问题。如果进百退一,或进百退二,这样低标准的“有进有退”难道也可以优胜劣汰,令绩差股边缘化吗?
有关数据显示,截至目前,A股总共只有113家上市公司退市。其中,包括98只A股和15只B股。剔除掉某些因上市公司被吸收合并而退市的公司后,实际仅有76家公司退市,占当前A股总数3534家公司的比重约为2.1%。如果从1990年交易所成立算起,在28年时间里,平均每年也仅有2.6家公司退市。如此不对称的退市状态,如果非要说什么绩差股边缘化的话,那么,恐怕充其量不过也就是退市难条件下的绩差股有限边缘化而已。
上市公司退市难,在很大程度上是法不到位的结果。现行《证券法》对退市标准没有严格的定义,特别是对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设定了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的条件,这不仅为苟延残喘的ST、PT以及后来的*ST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更是成为各种各样的绩差股借壳上市越来越大行其道的诱因。尽管后来的退市制度从行政层面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修订,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和1元以下面值退市开始出现在人们的眼帘,这不能不说是退市制度的进步;不过,毕竟由于法不到位,迄今为止真正被强制退市的充其量又有多少呢?至于1元以下面值退市,更是屈指可数。如果说这也可以叫作绩差股边缘化,非但不足以让我们对绩差股市场化退市常态化寄予厚望,反而将更加无法不大失所望。
上市公司退市难,也是跟行政权力的过度干预分不开的。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万福生科。万福生科的上市,纯属公权力保驾护航下彻头彻尾的造假成果。可是,在造假事实已经为证监会所调查核实,并且证监会也已经对该公司造假行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的情况下http://www.yixiin.com/quote/,一纸股抵债的司法划转文书就轻而易举地令其躲过了退市之劫。而成功入主万福生科的湖南资本之湘晖系仅用三年多的时间,就让万福生科只剩下一个空壳。不过,这并不妨碍它又成功转手给了联想控股旗下的佳沃集团,并由此赚了9亿元。尽管像万福生科这样的壳资源被借过来又借过去的例子在我国资本市场不知凡几,借壳上市在让本该依法退市的ST们总是能有该退不退的空子可钻的同时,也使得本该十分严肃的退市机制在某种意义上简直形同儿戏。可是,为什么此前不久还曾经被严格限制的借壳上市又被再一次松绑了呢?人们不禁要问,借壳上市政策如果总是不停地在变过来又变过去,又如何谈得上什么常态化的“有进有退”呢?而离开了“有进有退”的常态化,绩差股边缘化又将从何谈起?
其实,退市制度在形式上做到接轨国际并不难,难就难在建立在有法必依基础上真正市场化退市的常态化。如果不是这样,而是像现在这样一切都需要看行政权力的脸色的话,退市制度即使不无可能在表面上做到所谓的“有进有退”,也只能是低标准而不可能是高标准的。就像现在的百分之二点几的退市率一样,是根本就不可能做到绩差股边缘化的。
真正高标准的“有进有退”,就是该退则退,不要说对触及强制退市的必须依法退市,不留情面,就是在业绩退市、面值退市上也应该大力挤压可操控的空间,尽可能不留余地。香港在这方面的某些做法应该是值得内地借鉴的。香港市场的仙股之多,几已泛滥成灾。不乏一些仙股用“缩股”来提高股价,以维持股价在监管机构要求的范围之内,这种方式称之为“合股”,在香港市场上早已屡见不鲜。近10年来,港股市场共有524次合股,今年也有29家公司合股。近期港交所在遏制造壳、养壳和借壳上市的同时,也对仙股变成老千股采取了相关措施,被定义为“业务极少之公司”,将面临停牌和退市的风险。此外,对涉嫌造假上市的,香港通过法院判令其以赎回全部发行上市股份的方式,怎么吞下去的就怎么再吐出来。在这之前,香港市场恐怕也未必称得上绩差股边缘化,更不要说真正意义上的“有进有退”。
只有注册制条件下的“有进有退”,才是真正生态化的绩差股边缘化。近年来,纽交所尽管每年有大约100-300家新公司IPO,但同时的退市规模也与IPO大体相当。同样地,纳斯达克每年有大约300-500家新公司IPO,退市规模同样也是大致如此。这正是美国这两大市场至今犹自能够保持一个成熟市场之适度规模的制度性保障。在这方面,我们的“有进有退”即使谈不上向高标准看齐,至少也应当在绩差股退市市场化上更好地接轨国际。在笔者看来,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或者才真正有可能成为在形成“有进有退”市场生态条件下绩差股边缘化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