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袁东 每经编辑 肖芮冬
对于了解港股市场的投资者,一定对韦伯不会陌生。此前,韦伯发布的《50只不能买的港股》等重磅文章,让很多涉及的公司都“瑟瑟发抖”。
而近期,韦伯再发布了一篇文章——《41只有生命危险的股票》再次引起市场关注。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韦伯并非完全聚焦的是上市公司,而是与港交所的新政策出现了不同意见。
对于素质较差的上市公司持有怎样的态度,成了韦伯不同意见的核心。
面临退市危险
韦伯发表这篇《41只有生命危险的股票》(41 endangered stocks)其实并非偶然。
早在今年9月28日,港交所拟就有关发行人发布核数师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财务报表修订《上市规则》征求市场意见,建议规定上市公司如果发布核数师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财务报表时,必须停牌。根据上述建议,上市公司一旦停牌,就必须采取行动解决导致核数师无法表示意见或发出否定意见的问题,以重新符合《上市规则》的要求及复牌。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港交所可以将连续停牌18个月(GEM公司为12个月)的主板公司除牌。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韦伯表示,如果港交所对《上市规则》的修订正式通过,将有一批上市公司面临停牌甚至退市的危险。其指出,有41只股票也许会“濒临绝种”。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是注意到,关于上述修订《上市规则》征求市场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目前还处于收集意见期,且韦伯也明确表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
退市能否解决问题
对于拟修改的《上市规则》,港交所上市科主管戴林瀚表示,“财务报表附有核数师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说明财务报表可能有重大及广泛的失实陈述。我们的建议旨在提高上市发行人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可信度,更好保护投资者。此外,我们也希望鼓励发行人尽快与核数师解决审计上的问题。”
显然,韦伯有自己的观点。他指出,“这种让上市公司退市的办法会损害小股东的利益,因为这些公司可以通过努力、新资本、新业务的并购等,摆脱其企业的困境以满足复牌要求。”韦伯还提到,根据港交所的数据,2012年~2016年,有50家长期停牌的上市公司恢复了交易,其中46家公司是在36个月内恢复交易的。如果将停牌时间限制缩短至18个月,那么就只有33家公司存活下来。
另外,韦伯还提出建议,“如果港交所及监管部门想解决企业疾病的根源,有很多其他的办法,比如禁止控股股东在投票选举中投票独立非执行董事等。”
值得注意的是,韦伯指出,对于一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来说,强制停牌和退市对他们并非坏事。这将使他们能以极低的价格收购少数股东的股份。目前这些少数股东的股份既没有一个交易市场,也没有上市规则所要求的信息披露。
最后,韦伯还提到,不要忽视港交所在这些建议中所涉及的财务利益。港交所的绝大多数利润都来自上市公司及其相关衍生品的交易、清算和结算费用。从港交所的角度看,陷入困境的小公司是亏损企业,相对于它们产生的总费用来说,它们消耗的监管人员工时与之不成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