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11月15日,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2017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与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董事长陈泳洪、总经理黄利兵、财务总监陈晓燕一同被广东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7年10月27日,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17年度第三季度报告,预测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400万元至3,800万元。2018年1月31日,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17年度净利润修正为-5,900万元至-6,900万元。2018年2月28日,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业绩快报,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6,381.75万元。2018年4月27日,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15亿元。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与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有关规定。
广东证监局表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陈泳洪、时任总经理黄利兵、财务总监陈晓燕,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陈泳洪、黄利兵、陈晓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督促公司董监高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人员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