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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铭达IPO二次闯关成功 “非公平”股权转让引遐想

   日期:2018-11-15 13:29:20     作者:微发信息网    浏览:2    评论:0    
核心提示:  恒铭达IPO二次闯关成功 非公平股权转让引遐想  见习记者 张赛男 上海报道  11月13日,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恒铭达IPO二次闯关成功 “非公平”股权转让引遐想

  见习记者 张赛男 上海报道

  11月13日,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铭达”)迎来第二次上市审核并成功过会。

  此前的8月21日,本要上会的恒铭达,因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而取消审核。经过近3个月的调整,恒铭达终于成功闯关。

  招股书显示,恒铭达拟在深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3037.8万股,计划募集资金5.41亿元,投向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尽管恒铭达顺利通过此次大考,但并不意味着其毫无“瑕疵”。

  发审委发布的审核结果显示,对公司产品结构变动、毛利率高于同行、客户集中度、关联企业等问题给予关注。其中,后两个问题曾一度引发市场热议。

  对上述问题,11月13日深夜,恒铭达董秘办在书面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不存在对富士康的重大依赖,关联企业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而注销的情况。

  而随着恒铭达的过会,也表明公司对上述问题能够自圆其说并顺利说服发审会。

  11月13日,一位资深投行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从保荐机构的角度来看,不管反馈的问题是多还是少,只要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历史沿革、财务数据、业务、法律等方面没有硬伤就可以了。”

  “牵手”富士康往事

  恒铭达自2017年9月20日向证监会报送申请IPO的材料,2018年3月20日证监会对恒铭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提出反馈意见,恒铭达于5月11日更新了招股说明书。

  从最为重要的财务数据来看,恒铭达的营收、盈利比较稳健。

  招股书显示,2015年-2017年,恒铭达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约为3.06亿元、3.18亿元和4.49亿元,对应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约为6118.52万元、6642.2万元和10211.2万元。

  其中,恒铭达对单一客户富士康的“依赖症”备受关注。

  2015年-2017年,恒铭达对富士康的销售收入占营收的比重分别为18.78%、42.77%、43.2%。

  恒铭达在招股书中坦言,客户集中度较高,若公司未能通过相关生产商的持续性考核,或者行业景气度下降,公司有可能出现订单减少的不利局面。

  对于上述问题,恒铭达董秘办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公司对富士康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在很大程度上与消费电子行业制造服务领域行业集中度较高的特性及公司战略性选择优质客户有关。

  11月13日,一位华东券商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虽然富士康占营收的比重在上升,但没有超过50%应该问题不大,而且有些公司即便超过了照样通关。”

  而恒铭达成为富士康供应商的过程也颇值得玩味。

  在2014年,恒铭达对富士康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比为0;2015年,富士康对恒铭达营业收入贡献数额突增至5742.04万元,占当年营收比例18.78%,并一举成为恒铭达的第二大客户。

  至于如何获取这样的大客户,恒铭达称是通过上门拜访、交流研发,或者是由终端品牌商指定。

  但实际上,在恒铭达重要的关联公司中,昆山包材、深圳包材、武汉包材此前均是富士康的供应商,为富士康提供标签、说明书等产品。

  其中,昆山包材从2000年开始与富士康合作,2016年终止合作;深圳包材与富士康的合作期是2002年至2016年;武汉包材与富士康的合作期是2008年至2016年。

  在他们终止合作的前一年,即2015年,恒铭达开始成为富士康的合格供应商。在此之前,由恒铭达将相关产品先销售于昆山包材,再由昆山包材销售于富士康。2015年、2016年,恒铭达与昆山包材的主要客户存在部分重合。

  此后,上述三家公司逐渐“功成身退”:昆山包材的主营业务转为房屋出租,深圳包材和武汉包材分别于2016年和2018年注销。

  11月13日,恒铭达董秘办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回应:“公司关联企业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而注销的情况。”

  前述投行人士则对记者分析:“实控人为了解决同业竞争即减少关联交易,对其他关联方逐步关停进行的注销或业务转型,是比较正常的操作手法,出于经营管理的需要。”

  一次“非公平”股权转让

  除了上述问题,在此前发审会对恒铭达的IPO反馈意见中,摆在首位是对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和增资事项的关注。

  其中,发审委明确要求公司就“增资价格及定价依据,增资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作出补充披露。

  最引人遐想的当属一次“非公平”的股权转让。

  2016年11月,在第三次股权转让中,恒铭达有限除引入荆世平一人出资设立的恒世达、员工持股平台上海葳城及恒世丰,还引进了张猛、常文光以及王雷三个自然人股东。三人分别获得恒铭达343.2万元股权、214.5万元股权、83.66万元股权。

  本次股份转让对价为2.36元/股注册资本,张猛、常文光、王雷以其自有资金支付股权转让价格,以此价格计算,三人分别需支付809.95万元、506.22万元,197.44万元。转让价格参照2016年9月30日恒铭达未经审计的净资产扣除2016年10月分红款后的净资产额为作价依据。

  2017年3月,恒铭达以每股约10.06元的价格引入海通开元,海通开元以现金3500万元认购新增股份347.8万股,参照标准为增资后恒铭达投后估值。

  值得注意的是,海通开元与恒铭达早在2016年1月就签订了增资协议,只是当时认购资本与之后有所出入,每股价格约为9.78元。

  短短数月,股份价格差了3倍。而招股说明书称引进张猛等三人的理由是,“系荆天平的朋友并曾向荆天平及其家人提供过帮助。”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人的持股比例均未超过5%,一旦恒铭达成功上市,在一年股票锁定期之后,这一起股权转让将使得受让者获得上千万的利益。

  据此,外界曾有声音质疑此次交易存在利益输送的嫌疑。

  “只能说有这个可能性,毕竟价格是他们自己定的。但从过会情况看,主要关注生产问题,没有太关注这部分。”11月13日,上述券商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恒铭达董秘办在回复中强调:“公司历次增资所履行的法律程序合法合规,股东出资不存在法律瑕疵、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编辑:罗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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