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 萌
今年7月23日晚间,天业通联发布公告称,公司与晶澳太阳能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对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晶澳太阳能100%的股权相关事宜达成合作意向。
顺风顺水的重组,在国庆小长假的最后一日,有消息曝出,晶澳太阳能发生重大股权变动,一个名叫其昌电子的企业跃居第二大股东。10月7日,晶澳太阳能的唯一股东晶澳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6亿元,持股100%)退出,新晋股东分别有两家,一家为宁晋县晶泰福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晶泰福科技,出资24.05亿元),另外一家为宁晋县其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其昌电子,出资19547.58万元)。
截至10月7日,在上交所发行债券的晶澳太阳能尚未就此发布公告,天业通联亦未有发布公告。
规避借壳政策红线
将单一股东“打散”
据公开资料显示,晶澳太阳能是一家生产光伏产品的公司,产业链覆盖硅片、电池、组件及光伏电站。晶澳在全球拥有11个生产基地、27个分支机构,产品足迹遍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广泛应用于地面光伏电站以及工商业、住宅分布式光伏系统。
而此次,晶澳太阳能股东一家变两家这种“操作”在相关行业专家看来,有几方面意义,“首先,将单一股东打散为几个股东,有可能便于转让引入其它投资者,另外,便于降低单一股东在和上市公司(天业通联)的借壳重组中可能触发的借壳红线”。上述分析人士指出。
所谓“操作”,以及上述分析人士所说的,细看此次的新晋股东公开资料便可以得知。晶泰福科技今年6月份成立,背后的股东为靳保芳和王新霞,持股比例分别为95%和5%,法定代表人为靳保芳,亦即晶澳太阳能的创始人。
其昌电子背后是其昌钮扣(深圳)有限公司,该公司在8月28日才成立,背后股东为其昌钮扣(深圳)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股东为其昌公司。在公开资料中,其昌公司基本没有资料介绍。而有媒体指出,晶澳太阳能所属的晶龙集团获悉,一个名叫其昌公司的香港企业与晶澳存在股权纽带。
所以,其实,所谓更换股东其实是“换汤不换药”,晶澳太阳能仍属于创始人靳保芳,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说此次更换股东是所谓的“操作”。
不过,上述分析人士指出,在借壳重组的时刻“临阵磨刀”,这样做有可能会造成审核的复杂度,但可有可能减少审核的负责度,虽然看起来这句话很矛盾,但其实增加和减少复杂度的角度是不同的。
“所谓‘临阵磨刀’,等于要重新准备文件,甚至重新申请公司的借壳事宜,是事务性工作增加工作量,但这个复杂是重组烦恼歌自己可控的。而如果未来触及了借壳上市的红线,借壳的复杂性增加,这个复杂性掌控在监管机构手里,到那时已经不是重组方能够控制的。所以,此次‘操作’可以理解为,晶澳太阳能为了避免以后出现借壳的麻烦,而给自己‘加了一次班’。”该人士指出。
未来光伏行业
前景仍良好
对于晶澳太阳能借壳天业通联,曾有分析师认为,我国光伏企业已迈入平价上网阶段,光伏自然成长属性打开后前景广阔。中国光伏产业经过近10余年的快速发展,终端产品组件价格下降幅度超90%,目前已逐步具备摆脱补贴、进入平价上网的条件。在补贴逐级退坡,即将迈入平价阶段,光伏的发展即将不再受制于政策扰动呈现周期性波动,光伏的自然成长属性即将开启。
对于晶澳太阳能作为光伏行业龙头公司,业内人士认为,历经数轮周期洗礼,行业内龙头公司技术优势、成本优势以及市场份额持续提升,竞争力持续加强。晶澳太阳能作为全球高性能光伏产品龙头公司,近年来不断加强研发投入及技术升级,营业收入不断增加,公司产品在海内外认可度持续提高。
公司凭借技术实力和产品优质性能,接连获得国际奖项认可。今年3月份,公司获得全球权威研究机构EuPD Research授予的“2018年欧洲顶级光伏品牌”,系公司自2016年以来连续三次获此荣誉;今年6月份,公司荣获“最佳表现组件制造商”殊荣,继2014年、2016年第三次获得该奖项;同月,公司还获“2018澳大利亚顶级光伏品牌”殊荣。
而在业务方面,晶澳太阳能的产品也频频获得海内外订单,得到客户高度认可。今年2月份,公司宣布为以色列Ashalim250兆瓦太阳能电站供应单晶PERC组件;同年5月份,公司宣布将为巴西PERC光伏地面电站项目提供8.1MW高效单晶PERC组件;6月份,公司宣布为非洲纳米比亚6.5MW太阳能电站供货全部半片组件;7月份公布的第三批领跑基地项目中标结果中,晶澳太阳能获得238MW组件订单。
值得一提的是,于2015年中国政府启动的“领跑者计划”一直是引导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风向标,招标标准十分严格,晶澳太阳能在首个光伏“领跑者”示范项目大同采煤塌陷区光伏项目中,组件供应量占比高达44%,这也体现了公司在国内具备领先的光伏组件生产技术。
虽然,由于“531新政”,外界对于光伏行业并不十分看好,但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各地要组织开展平价上网和无补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国家能源局对符合各省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落实接网消纳条件、符合有关监测预警管理要求的项目,不再实施年度建设规模管理,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
意见稿特别提出,各地可以自行出台一定时期内的补贴政策,地方补贴政策不影响项目平价属性的认定。
意见稿提出,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或作为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基准的其他常规能源平均上网电价执行,由省级电网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签订长期购售电合同,按照全年弃电率不超过5%的要求优先收购相应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