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4日讯 (记者 马先震) 今日,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证监会正式发布外商投资期货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出台后,证监会相应更新期货公司行政许可服务指南,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依据相关规定,提出申请,持有境内期货公司股比不超过51%,三年后股比不受限制。http://www.yixiin.com/quote/
《办法》的主要内容有:
一、明确适用范围。外商期货公司界定为单一或有关联关系的多个境外股东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公司5%以上股权的期货公司。
二、细化境外股东条件。境外股东应当具有良好的投资收益和经营业绩,近三年业务规模、收入和利润均位于前列,近三年诚信信誉均保持在较好水平。
三、规范间接持股。要求境外投资者通过股权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实际控制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应该转为直接持有股权,但对通过中国境内证券公司间接持有期货公司股权的,以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予以豁免。
四、明确高级管理人履职规定。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须在中国境内实际持有。http://www.yixiin.com/sell/
五、对文本语言和信息系统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