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宝琛 http://www.yixiin.com/
6月8日,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基础设施类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简称“信披指南”)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基础设施类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简称“确认指南”)。两份指南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交所表示,鼓励积极服务绿色发展、“一带一路”、精准扶贫、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雄安新区建设、“中国制造2025”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基础设施类资产证券化业务。对这些情形,将提升受理、评审及挂牌转让工作效率。
《信披指南》明确,资产支持证券在上交所挂牌转让的,管理人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于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网站或以上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向合格投资者披露信息。管理人、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服务机构及登记托管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不得泄露拟披露的信息。
基础设施类资产支持证券的计划说明书除按照资产支持证券的一般要求进行编制和披露外,还应当详细披露基础资产、底层资产、相关资产、现金流预测、现金流归集与分配机制、原始权益人、重要现金流提供方、增信主体(如有)及风险自留等相关情况。
《确认指南》明确,基础设施类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资产、底层资产及相关资产应当符合的要求包括“基础资产的界定应当清晰,具有法律、法规依据,附属权益(如有)的内容应当明确”“(二)基础资产、底层资产及相关资产应当合法、合规,已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核准、备案、登记等相关程序”等。
管理人应当在计划说明书中披露基础资产及底层资产的现金流构成以及至少最近三年(未满三年的自开始运营之日起)的历史现金流情况、波动情况及波动原因,分析现金流的独立性、稳定性。基础资产或底层资产历史现金流波动较大的,管理人应当在计划说明书中充分揭示风险,并设置相应的风险缓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