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8日讯 昨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浙保监罚〔2018〕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虚增技术服务费2379.37万元,被浙江保监局罚款50万元。http://www.yixiin.com/quote/list/3471/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9月至2017年3月,http://www.yixiin.com/quote/永诚财险浙江分公司通过微营销平台累计收取保费12990.79万元,共向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技术服务费3014.27万元,其中某科技有限公司自留金额634.9万元。永诚财险浙江分公司虚增技术服务费共计2379.37万元,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向业务人员(“微店”店主)支付展业费用,其中向员工(A店店长)支付1629.62万元,向非员工(B店店长)支付749.75万元。
永诚财险浙江分公司上述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下同)第八十六条,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浙江保监局决定对永诚财险浙江分公司罚款人民币50万元。
http://www.yixiin.com/quote/list/3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