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中移动浙江吴兴分公司一员工利用负责审核电费账目的机会,两年半的时间虚报电费83笔,将从公司多报销出的电费193万余元用于买房及个人消费。
2014年5月至2016年10月期间,徐松良于中国移动浙江吴兴分公司网络部工作,担任网络部工程事务管理,负责审核用电合作单位电费账目。
徐松良在工作中发现获利机会,多次采用伪造用电合作单位电费收据、调高用电度数、将电费转入其指定个人账户等手段伪造电费账目。
根据调查显示,徐松良先后伪造利用湖州丽宝大厦物业管理部、湖州良邦实业有限公司、湖州徐缘茶人茶?、浙江永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御景新城)等54家用电合作单位(个人)的电费账虚报了83笔电费。
通过这83笔虚报电费,徐松良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吴兴分公司多报电费共计人民币193万余元,徐松良将上述款项占为己有,用于买房及个人消费等支出。
案发后,徐松良于2017年5月4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同时,徐松良先后向中国移动浙江有限公司吴兴分公司退还赃款共计人民币121万余元,向公安机关退缴赃款人民币72万元,已退清全部赃款。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徐松良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