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日前,梅雁吉祥因2017年报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子公司年报未按规定披露相关环境信息等,被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
经查明,梅雁吉祥重要子公司梅雁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属于国务院生态环境部等规定的重点排污单位,2017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相关环境信息。
另外,梅雁吉祥2017年报重要事项中,未说明利润分配政策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等。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为电力生产、教育服务和制造业,其中电力生产、教育服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10%,但2017年年报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中,未披露教育服务收入、成本、毛利率等。
广东证监局指出,梅雁吉祥的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最终,决定对梅雁吉祥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责令其立即对已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作出更正,且更正报告后5日内,提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