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刑事判决,对科大讯飞(002230)一名财务人员侵占公款370万元的违法行为,决定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
据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吴某,男,1991年3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文化程度,原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人员。(http://www.yixiin.com/)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于2013年7月就职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讯飞公司)财务部门,2014年3月至今,在科大讯飞公司从事费用审核会计工作。2014年底,吴某具备了修改公司员工相关报销内容的权限。2015年4月,吴某使用在网吧捡到的赵某的身份证件,冒充赵某在建设银行开办了银行卡。
2015年4月至2017年4月期间,吴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科大讯飞公司的钱款共计370.05万元,均被其挥霍。在吴某侵占的钱款中,有346万元为员工报销款,13万元为员工归还的备用金、11万元是其伪造借款审批单而套取的现金。
据了解,吴某在审核科大讯飞公司员工的报销材料时,通过将员工的银行账号更改成自己的银行账号或者在原有的账号后再添加一个属于他或他控制的银行账号的方式,将公司员工真实报销资金转入赵某的账户。
另外,在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期间,吴某向其公司员工谎称自己私人的银行卡可以用于收取员工归还公司的备用金,要求公司多名员工将备用金转入吴某本人的招商银行账户内。期间,其还通过邮件的方式伪造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审批内容后,以科大讯飞公司其他员工的名义两次向公司借款。
2017年4月13日,因被公司发现侵占公司款项,吴某在公司同事的陪同下前往中国建设银行合肥蜀南支行查询相关资金情况时,银行人员发现可疑后报案,合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的民警前往银行将吴某带回。
2017年11月13日,吴某家属代为赔偿科大讯飞公司21万元,科大讯飞公司对吴某表示谅解。
2018年3月14日,该案在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审理过程中,吴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
对此,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作为科大讯飞公司的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篡改、伪造单据等方法,侵占公司财产共计370万元,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照《刑法》等相关规定,法院对吴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责令被告人吴某退赔被害单位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349万元。http://www.yixi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