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骄阳告别版权运营盛世?【微发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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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骄阳告别版权运营盛世?

   日期:2018-05-09 17:51:00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微发信息网    浏览:4    评论:0    
核心提示:  5月7日,皇氏集团发布公告拟转让子公司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骄阳)100%股权,估值8.1亿元。皇氏集团

  5月7日,皇氏集团发布公告拟转让子公司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骄阳”)100%股权,估值8.1亿元。皇氏集团究竟为何要急于抛售这家3年前刚刚收购的公司?皇氏集团2017年年报里似乎给出了答案:盛世骄阳原有近20个省区的NVOD轮播频道业务被迫停止,节目版权运营在广告方面的收入出现大幅缩减,同时,盛世骄阳过于传统的版权运营方式,使公司业务收入及盈利能力有所下降。在这家曾经以版权运营起家的明星企业背后,到底有着怎样难以言说的成长之痛?(http://www.yixiin.com/quote/)

  业绩不达预期

  2015年3月16日,皇氏集团在周一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以7.8亿元的价格购买盛世骄阳100%股权。然而三年后的2018年5月7日,同样是在一个周一,皇氏集团发布公告拟转让子公司盛世骄阳100%股权。

  短短三年时间,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曾经高调联姻的皇氏集团与盛世骄阳走到了分手的边缘?

  对于此次股权转让的原因,据皇氏集团发布的《关于挂牌转让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显示,根据公司“支柱产业+轻资产”运营发展战略,公司拟调整产业结构,退出回报期较长的高投入项目,集中财力发展核心业务,而此次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为8.1亿元。

  在从业者看来,此次皇氏集团转让盛世骄阳100%股权的核心原因,还是业绩不及预期。早在联姻之初,交易对方承诺,盛世骄阳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500万元、9000万元和1.08亿元。同时承诺,盛世骄阳2015年、2016年、2017年运营收入比例指标分别不低于45%、55%、65%。

  然而,据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盛世骄阳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65.44万元,而这与此前预定的到2017年实现1.08亿元的业绩承诺相去甚远。

  据皇氏集团2017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受国家政策的影响,各省、市对地面数字电视传输覆盖网进行了专项整治,关停全部轮播商业频道,致使盛世骄阳原有近二十个省区的NVOD轮播频道业务被迫停止,节目版权运营在广告方面的收入出现大幅缩减,对其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负面影响。同时,由于新媒体版权市场发生较大变化,盛世骄阳版权运营成本高企,节目发行和运营业务盈利降低,各主流视频平台整合加剧,中小型的视频网站大量消亡或者被并购,当年新电视剧版权获取的方式从分销到自制或早期投资方向转变,且投资额巨大,致使盛世骄阳业务收入及盈利能力有所下降,从而影响了公司整体利润的下降。

  针对以上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多次致电盛世骄阳董事长徐蕾蕾,对方均以开会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高成本运营

  盛世骄阳成立于2009年7月,主营新媒体影视节目整合、发行和运营,以“版权+渠道+运营”为核心,业务覆盖互联网、广电网、电信网、移动网等新媒体领域。而随着影视版权越发得到资本的重视,盛世骄阳迎着市场红利迅速成长,并一度成为新媒体影视版权运营领域的代表性企业。

  在2012中国新媒体版权产业整合营销高峰论坛上,徐蕾蕾曾指出,盛世骄阳已陆续推出了“数字电视/IPTV发行”、“正版普惠计划”、“KTV正版影视发行平台”、“视频广告联盟”等多种创新营销模式,而在视频应用普遍后,盛世骄阳也开始推出自有品牌内容,如“骄阳教育”、“骄阳纪录片”等节目包,并根据不同的视频内容需求平台,按照平台的差异化提供所需要的节目内容,使发布渠道多元化。

  而据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10月,盛世骄阳和小米科技签署了互联网视频战略合作协议,于2014年5月共同推出“骄阳剧场”专区,为小米盒子、小米电视用户提供正版、高清、热播电视剧;2014年3月,盛世骄阳与鹏博士集团签订互联网电视战略合作协议,同年8月再次签订OTT视频内容服务业务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大麦盒子、大麦电视等终端开展全面合作。在电信运营商方面,盛世骄阳2014年3月与中国移动咪咕视讯签订手机视频合作协议,在“和视频”、“和视界”等新媒体业务领域进行合作。此外在2015年1月,盛世骄阳与长城影视签署合作协议,不仅在于内容提供及版权交易,还有望在广告经营、动漫、新媒体、电影、影视基地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战略合作。

  不难发现,如此密集的业务合作都发生在2015年之前,然而随后发生在盛世骄阳身上的事件,北京商报记者试图通过网络找到些许踪迹,但调查到的结果却是少之又少。

  “2009年是国内影视版权分销商发展的黄金时期,对盛世骄阳而言也是如此。”新元文智创始人刘德良表示,当时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等视频网站还未成长起来,但是网络视频的版权却开始走俏,当时的影视版权分销商从内容制作方获得独家版权,再进行层层分销便能轻松获取差价,以此为基础,盛世骄阳也在不断拓宽自身的运营渠道,然而相较于集视频版权和平台点播于一身的综合提供商网尚,或是融合分销业务的视频网站等,盛世骄阳的视频版权分销方式仍有一定局限性。

  随着视频网站不断崛起,新媒体版权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版权分销商在上游制片方和下游视频网站之间的利润被不断挤压,而盛世骄阳的版权运营成本高,节目发行和运营业务盈利降低,致使盛世骄阳业务收入及盈利能力有所下降,从而影响了公司整体利润。

  前路难测

  “现阶段影视版权分销市场体量已经非常小了。”乐正传媒研发与咨询总监彭侃指出,上游内容制作方和下游播出渠道方之间沟通的成本在不断降低,信息渠道越发通畅,极大挤压了版权分销商的市场空间,而且廉价的版权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分销商想要凭借便宜的预购版权赚取差价很难,除非能够提前锁定极具市场潜力的独家IP资源,否则很难获取理想的收益。

  行业人士指出,影视版权分销行业的技术门槛并不高,只要有资金、有渠道,很容易被复制,不少版权分销商就是看到2009年的市场红利才加大了这项业务的力度,但版权炒作期已过,整个行业都在回归理性,在诸多因素的加持下,不少版权分销商已经转移了阵地。

  利润空间在缩小,但是版权运营却是一个需要资本器重的行业。皇氏集团在《关于挂牌转让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中表示,影视剧版权分销及运营业务属于高投入、回报期较长的重资产业务,根据公司“支柱产业+轻资产”运营发展战略,公司拟调整产业结构,退出回报期较长的高投入项目,集中财力发展支柱产业和电视剧制作发行及信息服务业务,大力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最大化,提升股东投资资产价值最大化。

  “从此次盛世骄阳股份被转让的事件不难看出,皇氏集团对影视版权分销领域的发展前景似乎并不看好。”刘德良表示,公开挂牌进行股权转让,说明现阶段还没有找好买家,而且随着视频网站对于自制内容的投入不断提升,影视版权分销商未来如何进行业务转型也成为一个问题,“可以肯定的是,影视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已成红海,盛世骄阳无论是向上游延伸,还是拓展下游渠道,都是一条艰辛的道路”。http://www.yixiin.com/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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