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上市公司的优胜劣汰、优化资源配置,是交易所落实一线监管职责的重要任务。对于目前A股市场上一些连年亏损、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交易所主要从两个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上交所相关负责人3月12日表示。
具体看,一方面是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切实落实退市决策的主体责任。特别是对于一些丧失持续经营能力、无实质经营业务、长年依靠外围输血勉强维持上市地位的“僵尸企业”“壳公司”,加强退市执行力度,避免其利用突击交易等手段调节财务数据规避退市。(http://www.yixiin.com/news/list-1839.html)
3月9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对外征求意见。在制度安排上,将欺诈发行、重组上市重大违法以及信息披露重大违法等情形纳入退市范围,按照从严原则,明确具体标准,落实配套程序机制,做到对重大违法行为全方位覆盖,不姑息、不迁就,着力维护市场健康秩序。
上述负责人介绍,去年,上交所对30余家年底期间存在突击交易行为的公司发出监管函件,约谈20余家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要求公司充分说明交易实质。同时,严厉打击养壳、炒壳等不良之风,从严监管“类借壳”行为,市场“壳公司”的估值普遍下降。
另一方面,主动服务引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夯实上市公司内在可持续发展基础。支持传统行业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出清落后产能,特别是因周期性因素暂时陷入经营困境的企业,支持其通过并购重组、重整等市场化方式,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尽快走出经营困境。
据上交所此前介绍,2017年,沪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延续了近年来的良好态势,质量配比更为合理,扶优限劣效果彰显。并购重组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的主旨更加突出,涌现出一批推动改革、风险可控、设计合理、示范引领的重大突破性案例,成为我国经济稳中向好、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鲜明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