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有着40年历史的宜化集团正走到一个十字路口。8月22日,湖北宜化(000422,SZ)公告称,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联投),拟接替宜昌市国资委成为宜化集团新的控股股东。而这也是宜化集团成立40年以来,第二次涉及股权变更。第一次其引入由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骨干持有的宜昌财富投资管理公司,由国有全资公司变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同第一次股权变更相比,眼下的宜化集团已今时非同往日。彼时的宜化集团正值业绩暴增期,而如今宜化集团旗下的湖北宜化在安全、环保等方面均存在隐忧。如何解决这一系列难题,这对拟新进入的湖北联投而言,都是不小的挑战。
每经记者 鄢银婵 吴治邦 每经编辑 张海妮
有“中国氮肥第一股”之称的湖北宜化(000422,SZ)正迎来上市后的凛冽寒冬。
8月初,湖北宜化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因“7·26”燃爆事故等被国家安监总局纳入“黑名单”后,8月22日的公告又直指其实控人可能发生变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过去多年来湖北宜化频频登上安全事故榜。自2010年以来,湖北宜化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安全事故20起,造成28人死亡;发生煤矿事故3起(含1起造成58人被困的较大涉险事故),造成7人死亡。此外,湖北宜化多个子公司还因环保不达标,导致被行政处罚、停产、甚至进入地方环保“黑名单”,而湖北宜化却并未悉数披露。
●安全事故频发
不断出现的安全事故正冲击着湖北宜化头上的氮肥“龙头”光环。
7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宜化在管道防腐保温作业中,发生高温气体泄漏事故。据国家安监总局通报,该事故造成2人死亡、17人重伤(均为烧伤)、13人轻伤。
作为湖北宜化近年来的利润“奶牛”,新疆宜化在为上市公司贡献业绩的同时,也在不断越过“安全”这根生命线。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上述“7·26”燃爆事故已经是新疆宜化年内发生的第四起安全事故——今年1月13日,新疆宜化发生一起承包商灼烫事故,造成1人死亡;2月12日,公司的5号电石炉又发生闪爆,造成2人死亡、8人受伤;“2·12”事故后,当地政府曾勒令新疆宜化停产整改,而就在整改期间的6月22日,该公司再度发生承包商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以此统计,4起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38人受伤。
湖北宜化主要经营化肥、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具备年产330万吨尿素、130万吨磷酸二铵及114万吨聚氯乙烯产能,于1996年上市,据工商档案显示,目前湖北宜化旗下参股控股的子公司达49家。
值得注意的是,在湖北宜化的版图中,安全事故并非新疆宜化所独有。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自2010年以来,湖北宜化及下属7家子公司陆续发生安全事故20起,造成28人死亡、26人重伤;发生煤矿事故3起(含1起造成58人被困的较大涉险事故),造成7人死亡。
正是因为安全事故屡禁不止,国家安监总局提出要求,提级调查新疆宜化“7·26”燃爆事故,依法吊销新疆宜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将新疆宜化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8月2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新疆安全监管局了解到,目前该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中。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的规定,同一企业12个月内发生3起安全事故的,将被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过,多名分析人士认为,新疆宜化此次遭受的处罚超出了市场想象。
西南证券一化工行业分析师表示,化工行业的危险性较高,安全事故相对较多,生产企业往往都会制定严格的标准作业程序来执行,但在实际生产中,可能由于管理上的疏忽、或者职工的大意,很容易发生意外事故。
●环保处罚停工未披露
2016年,湖北宜化母公司宜化集团再次被评为中国百强化肥企业,蝉联冠军宝座,但作为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湖北宜化不仅在安全生产上频踩“地雷”,在环保事项上也不尽如人意。
去年12月2日,央视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便以“毒水扼杀生命河”为题,报道了湖北宜化的环保问题,称该公司涉嫌污染长江。湖北宜化还为此专门发布了情况说明公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官网“环境监察执法”一栏显示,从2015年6月至今,有关湖北宜化及其子公司太平洋热电、宜化肥业的相关环保处罚通知达18次以上,包括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及违法督查等,涉及罚款金额则达277万元。
此外,酿成“7·26”燃爆事故的新疆宜化同样是当地环保局行政处罚的常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官网显示,截至目前,该公司已先后5次被行政处罚,总计罚款83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行政处罚通知中,不少均有停产整治的要求。比如于2013年5月投入运行的新疆宜化50万吨离子膜烧碱、60万吨聚氯乙烯配套的2X330MW动力车间,便被查出脱销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运行,被环保局罚令立即停止生产;同时,该项目及年产40万吨合成氨、60万吨尿素项目、年产200万吨电石渣水泥项目(一期100万吨)还在2016年12月被通报建成生产后尚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而被责令立即停止生产。
“所有生产项目在竣工后都需要在环保部门申请试生产6个月,到期后如果还未达到环保验收的生产规模条件,可以继续申请试生产,一般情况下再申请最多2、3次。”一注册环评工程师表示,验收企业的生产规模要达到75%,环保措施必须全部具备,才具备验收条件。
上述工程师还表示,生产企业在未通过环保验收且已申请使用试生产全部资格的情况下,必须停产,待通过环保验收后再进行生产。“虽然环保验收的前提是产能达到75%,但这并不会对生产企业形成实际困难,它只需要在验收的那几天达到75%产能,生产企业一直拖延验收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环保措施达不了标。”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几大项目是湖北宜化重要的利润支柱,但其被停产事项并未在上市公司历史公告中有所披露。
而据国家环保部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且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
记者还注意到,据湖北宜化2012年年报,年产40万吨合成氨、60万吨尿素项目于2011年12月顺利投产,2012年新疆宜化实现净利润2.97亿元;而据新疆环保厅官网披露的处罚通知,该项目的试生产许可时间为2014年12月。上述工程师认为,按照这一时间差,不排除新疆宜化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
更为引人关注的是,在贵州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中,湖北宜化的全资子公司贵州宜化豁然在列,其因超标排污、未缴纳排污费等于2016年9月被纳入,失信程度为“严重失信”。
而据业内人士介绍,同安监部门的“黑名单”一样,环保部门的“黑名单”也会对公司金融授信等事项产生直接影响。
对于上述环保、安全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湖北宜化董秘办发送了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