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立股份8月22日晚公告,接到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通知,由于本次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股份的条件尚不成熟,为充分保护海立股份及其投资者的利益,维护海立股份经营稳定、立足海立股份长远发展,经慎重论证,决定终止本次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股份转让事宜。本次控股股东终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海立股份此前公告显示,2017年7月31日,接到电气总公司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的通知,公司股票8月1日起连续停牌。8月4日,接到电气总公司通知,控股股东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司股票继续停牌。8月11日,上海市国资委原则上同意上述股份转让方案。公司股票自8月14日起复牌。公司8月21日接到电气总公司通知,电气总公司拟对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方案作出重大调整。公司股票自8月22日开市起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