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16日,沪指瞬间涨超5%。光大证券称异常交易由交易软件产生
光大证券在去年8月16日公开披露错单前,转化卖出ETF、卖空股指期货共获利7414万元,披露后,继续卖空避险,获利1307万元,获利共计8721万元
对四位相关决策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处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23亿元
因光大证券内幕交易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震惊A股市场的“8·16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在5个多月之后出现戏剧性一幕,时任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的杨剑波2月8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诉求是证监会撤销对其作出的相关处罚。
证监会及光大证券相继作出回应
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昨天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称,已关注到这一消息,他表示,此前证监会已就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做过详细介绍。光大证券方面昨天则表示,杨剑波已离职,其言论并不代表公司观点。证监会对于光大证券的行政处罚,公司并无异议。
“乌龙指”主角认为对其个人判罚过重
去年11月1日,证监会召开专项发布会通报光大证券8·16事件,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异常交易构成内幕交易。
证监会决定,没收光大证券8月16日13时至14时22分之前对冲交易的非法所得,并处5倍罚款,共计5.23亿元;停止除了固定收益、证券自营业务外的自营业务,以及暂停审批其他新业务;对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予以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处罚力度空前。
在处罚作出之后,光大证券对此决定未提出行政复议。知情人士向北京青年报记者透露,当时光大证券法律顾问曾建议光大证券申请听证,但光大证券考虑再三之后最终未提出行政复议。“而杨剑波本人是要提起行政复议的,其间因种种原因而耽搁,错过了行政复议提出的最后时间。”
然而“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这一处罚对于杨剑波本人影响巨大,在被证监会判罚5个多月后,杨剑波直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证监会将此案判罚为内幕交易的法律依据不足,对其个人判罚过重。
杨剑波称监管层并未阻止对冲交易
据《证券市场周刊》报道,杨剑波在接受其采访时表示,“乌龙指”事发当天中午,
上交所、上海证监局派员到光大证券调查。杨剑波向现场的监管者汇报了当日11时发生的情况,以及当天下午开市将进行对冲交易,但证监局并未加以阻止。而杨剑波和中金所当天下午高达5次频繁的通讯记录显示,在被证监会认定的内幕交易时段,中金所一直与指挥对冲交易的杨剑波保持着密切的电话联系,对冲交易在热线状态之下完成。
杨剑波质疑,证监会在认定光大事件下午的对冲行为是内幕交易后,那么是不是可以推导出,在大规模的套利或套保活动中,如果先开的仓位(如现货)对证券市场有影响,那就得马上公告,否则接下来的对冲、套保行为都是内幕交易,因为已经知道了前面的市场波动以及单边头寸是自己造成的。
是否立案下周一见分晓
北青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杨剑波目前在上海某高校任职。知情人士还透露,目前还不知道法院是否立案,下周一是最终立案时间,届时才知道结果。
目前法院是否立案尚未可知,如果法院立案,或将会对股民就光大证券“乌龙指”展开的维权案件造成连锁反应。文/本报记者 吴琳琳
专家观点
律师: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支持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律师表示,杨剑波起诉证监会是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其勇气可嘉,但杨剑波要求法院撤销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支持,胜诉概率几乎为零。
厉健认为,虽然杨剑波提出种种理由认为自己很冤,但不可辩驳的是,错单事件导致证券市场股价暴涨,光大证券、杨剑波等人利用信息优势进行对冲交易规避损失1307万元, 与此同时,广大普通投资者却因为信息不对称遭受巨额亏损,光大证券此次对冲交易完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证券法基本原则。文/本报记者 吴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