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107号文”出台 要求系统深入排查影子银行风险 知情人士透露——
第三方理财和非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网络金融活动等要纳入监管。昨日,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为防范影子银行风险,国务院办公厅12月10日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落实影子银行的对口管理,系统深入地排查影子银行活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完善监管制度和办法。其中,信托公司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融资租赁公司转借银行贷款和相应资产、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各类债券票据提供担保等均在被禁之列。
文/记者林晓丽、周宇宁
昨日,知情人士向记者出示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坊间所传的“107号文”,下简称《通知》)。据悉,《通知》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改革发展,一些传统银行体系之外的信用中介机构和业务(统称影子银行)暴露出业务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和监管套利等问题。
首次明确影子银行概念
知情人士透露, 《通知》显示监管层认为当前我国影子银行风险总体可控,并要求按照谁批设机构谁负责风险处置的原则,逐一落实各类影子银行主体的监督管理责任。
据介绍,《通知》中明确了国内的影子银行包括三类,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三是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人民银行负责建立影子银行的专项统计。
“上述文件第一次在官方层面明确了影子银行的概念、监管制度等一系列问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中国影子银行体系的一部‘基本法’,为下一步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指明了方向。”某资深业内人士认为。
严管理财资金池业务
知情人士称,《通知》要求规范发展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各金融监管部门要按照代客理财、买者自负、卖者尽职的要求,严格监管金融机构理财业务。要督促各类金融机构将理财业务分开管理,归口一个专营部门。
商业银行代客理财资金要与自有资金分开使用,不得购买本银行贷款,不得开展理财资金池业务。证券公司要加强净资本管理,保险公司要加强偿付能力管理。
据介绍,《通知》提出,加快推动信托公司业务转型,回归信托主业。运用净资本管理约束信托公司信贷类业务,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
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吸收存款、不得发放高利贷、不得用非法手段收贷。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规定与小额贷款公司发生的融资业务,要作为一般商业信贷业务管理。典当行要回归典当主业,不得融资放大杠杆。融资租赁公司不得转借银行贷款和相应资产。
2013年11月市场流传的《商业银行同业融资管理办法》(即“9号文”)旨在加强银行同业业务的监管。但随后有媒体报道,市场流传的银监会“9号文”,不代表监管部门处置同业业务的主要态度。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107号文”旨在规范影子银行业务,是否为“9号文”的代替版本,尚不好判断。
新规影响
信托:资金池业务收益率或受影响
消息称,107号文首次明确了信托属于影子银行范畴。 业内人士认为,若107号文属实,监管层对信托行业的规范和整顿或将拉开序幕。中信建投指出,这可能会影响信托资金池业务的规模和收益率水平。昨日,陕国投A(000563)以及安信信托(600816)收盘分别跌2.58%和1.84%,爱建股份(600643)大跌6.07%。
银行:影子银行将能快速得以规范
东方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金麟认为,市场流传的107号文由于没有细化的实施细则,还很难看出对银行业的影响。不过,国办出台影子银行的监管文件确实罕见,可见背后的整治动力,相信未来影子银行将能快速得以规范。
小贷:将上升到国家层面进行监管
业内人士指出,小额贷款公司首次正式被纳入影子银行之列。一位资深小贷行业人士指出,这意味着小贷行业将正式上升到国家层面进行监管。“比如说参照融资性担保公司,成立联席会议办公室,挂在银监会里面。”
债市:短期继续利空 中长期利好
宏源证券固定收益分析师邓海清指出,若107号文如传言般出台,则意味着监管上升至国务院层面,监管的风险天花板将大幅下移,债券市场将迎来曙光。 而东莞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陈龙指出,这对于债市来说是短期利空,中长期利好。
相关报道
银监会昨日表示
民营银行首批
试点3至5家
本报讯(记者林晓丽)银监会在昨日召开的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表示,今年将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渠道和方式,试办民营银行,试点先行,首批试点3至5家,成熟一家批设一家;在风险管控上,今年仍将严控房地产贷款风险,高度关注重点企业,继续强化“名单制”管理。
拓宽民资进入银行的渠道
银监会表示,今年的监管工作重点,主要有深入推进银行业改革开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隐患、努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等。
对于银行业的改革开放,银监会表示,要扩大银行业对内对外开放。探索逐步放宽外资银行进入门槛、经营人民币资格条件以及分行营运资金要求,进一步支持上海自贸区和金融改革试验区的银行业改革。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渠道和方式,一方面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组改制,另一方面试办由纯民资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做好试点制度设计,强调发起人资质条件,实行有限牌照,坚持审慎监管标准,订立风险处置安排。试点先行,首批试点3至5家,成熟一家批设一家。
严控房地产贷款风险
对于风险的防范,银监会表示,一是缓释平台贷款风险,坚持“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审慎稳妥地缓释平台贷款风险。
二是严控房地产贷款风险,高度关注重点企业,继续强化“名单制”管理。
三是防范产能过剩风险,盘活沉淀在过剩产能上的信贷资产,减少风险总量。
四是防范四种业务风险,对于理财业务,建立单独的机构组织体系和业务管理体系,不购买本行贷款,不开展资金池业务,资金来源与运用一一对应;对于信托业务,要回归信托主业,不开展非标资金池业务;对于小额贷款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国统一的监管制度和经营管理规则;对融资性担保公司,明确界定担保责任余额与净资产比例上限,防止违规放大杠杆倍数。
五是紧盯流动性风险,提高资金来源稳定性,加强同业、理财和投资业务管理。
六是谨防信息科技风险。
七是盯防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严格实施信贷违规问责和案件问责。
银监会表示,服务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重点是规范开发风险可控、投资者乐于接受的贵金属、债权收益和理财、信托等产品,充分揭示产品风险,准确划分投资人群,坚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对象,在强调买者自负的前提下,切实承担售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