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审计厅此次主要审计了省本级18个省辖市111个县级盐业公司,审计的资产总额达到了10.32亿元,根据河南省审计厅公布的河南省盐业系统2012年年度财政收支审计公报中披露,除了洛河之外,河南省17个省辖市所属的县级盐业公司均不同程度的存在职工违规集资问题,1.34亿元的集资额占到了县级盐业公司总资产的20.8%。
国务院办公厅曾下发关于依法严惩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也下文指出,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进行公益性项目建设,不得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其其他个人进行摊派集资或织购买理财信托产品。
除了违规集资之外,河南省16个市辖市盐业公司及所属的县级盐业公司不良资产合计是高达了1.15亿元,面临着损失的风险。比如周口市盐业系统不良资产合计1240万元,占到总资产49.66%。2012年,河南省全省的盐业系统共有干部职工近3万人,销售食盐55.51万吨,除了个别的市县盐业部门改制之外,盐务管理局与盐业公司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政企合一。省对市实行了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市对县基本上是实现了不同形式的垂直管理。
此番审计结果也表明,河南省盐业系统在会计核算和和财务管理、执行国家政策以及内部管理都存有问题,包括应缴未缴税金,在岗的人员相对较多,效率低下等。还有值得注意的是河南省10个市的盐业公司及其所属的县级盐业公司,县缴职工养老社会保险金额是8659万元,而这也是违反了国家规定。
对待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河南省各级审计机关已经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有关单位予以整改。河南省盐业总公司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要求有关单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目前正在审计整改之中,本次审计发现涉嫌经济违法的案件线索已经依法移送到有关的部门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