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江苏省公布了《江苏省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旨在鼓励消费者交回个人名下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及拥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新电动自行车,同时给予一定的补贴。此活动从《实施办法》发布之日起持续至2024年12月31日。
根据规定,补贴额度依据新购买电动自行车的价格分档设定。具体来说,新车辆价格在2000元以下的可获补贴300元;价格在2000元至3000元之间的补贴400元;而价格达到或超过3000元的,则能获得500元补贴。值得注意的是,若消费者交回的是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选择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每一档补贴基础上还会额外增加100元。旧车的残余价值由车主与回收企业协商决定,不计入补贴范围。参与换购的老旧电动自行车需保持整车完整,包括电动自行车用的蓄电池。
此外,《实施办法》强调了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严格监管。这包括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如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销售和维修的监督,确保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所配备的电池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同时,要求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核验产品合格证明及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并对发现存在缺陷的产品,依法推动生产者执行召回。对于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行为,将依法严惩。在网络销售平台上,也将严禁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的销售,并要求在商品页面显著位置提示“禁止非法改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