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有网络帖子披露,广东普宁某中学在一份反校园欺凌承诺书中,包含了不当条款,要求学生若遇到校园欺凌事件不得拍照或录像。次日上午,普宁市教育局通过纵览新闻证实了此事,明确表示已指令该校收回承诺书并进行整改。
该承诺书的照片由网友上传,显示其来自“普宁市城北中学”,日期标注为“2024年9月2日”,并有学生及家长的签名。部分网友对此条款提出质疑,认为这可能妨碍受害者保留证据。尽管记者尝试私信发帖网友以了解更多细节,但未获得回应。
记者随即尝试与普宁市城北中学取得联系,校方人员答应会反馈情况,但直至发稿时尚无进一步回复。教育局方面起初也表示需核查情况,不久后,于上午11时左右,教育局更新消息称,经过查证,承诺书中的不当条款确系存在,现已要求学校收回承诺书,并修改了相关内容。原来的条款被替换为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旨在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避免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