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于12日发布了一则通报。通报内容提及,2024年8月7日晚,该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王佳佳遭遇不幸,被一名叫做党某某的犯罪嫌疑人实施行凶报复,导致其遇害。
案发详细情况如下:8月7日18时26分左右,郾城区公安机关接到报警,称某小区地下停车场负二层的电梯口发生一起伤人事件。警方迅速到达现场,发现王佳佳法官因颈部遭刀割伤,已失去生命迹象。通过调取现场监控视频,警方确认行凶者是王佳佳法官此前审理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原告,党某某,男性,50岁,漯河市城区居民,未婚。
案发后不到一天,即8月8日凌晨3点左右,党某某在其家中被警方成功拘捕。被捕时,党某某已因服用毒物陷入昏迷,显然是企图畏罪自杀。经过紧急医疗救治,党某某的生命体征稳定,脱离了生命危险。目前,此案仍在公安机关的深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