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木欢,广东汕尾陆丰市南塘镇南湖村的前村委副主任兼南新村小组组长,于2014年响应村民诉求,组织村民平整土地以解决宅基地紧张问题,计划集体建房并收取一定费用用于公益事业。然而,因抽签分配被认为不公,该计划未能实现,随后部分村民自行占地建房。
五年后的2019年11月,陈木欢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陆丰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历经多次转折,陆丰市法院最初判定他犯有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一年六个月徒刑。陈木欢提出上诉后,汕尾中院两次发回重审。在第二次重审期间,陆丰市检察院于2024年6月因证据不足撤回了对陈木欢的起诉。
陈木欢坚称自己无罪,并对当初的指控和长期的法律纠纷表示不解。他透露,在此过程中,他还收到了关于2009年和2014年殴打他人行为的公告,但并未因此受到处罚。随着检方的撤诉,陈木欢表示将考虑申请国家赔偿,并希望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责任。整个事件不仅反映了农村土地使用的复杂性,也凸显了个人权利保护与法律程序正义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