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一名11岁女孩小雨在家中频繁使用手机时,不慎掉入网络诈骗陷阱。她在社交媒体上看到一个声称可以添加某明星QQ的二维码,出于好奇与喜爱,小雨扫描加入。对方随后假扮明星律师,以明星隐私泄露为由,要求小雨协助调查,并威胁若不配合将牵连其父母。小雨在恐惧中逐步落入圈套,听从指示与所谓的“律师”和“经理”建立联系,并按照他们的要求,拍摄了母亲手机银行应用中的个人信息及密码。在对方的诱导下,小雨在10小时内分多次向骗子的账户转账总计90万元人民币。
案情揭露后,长沙雨花法院宣布了与该诈骗案相关的下游犯罪判决。被告张某某因提供银行账户接收诈骗所得,并通过购买和转卖理财产品帮助转移犯罪资金,非法获利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以罚款5000元。张某某的违法所得已退还给受害者,而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针对这一事件,法院发出警告,指出青少年追星现象普遍,诈骗分子常利用孩子们对明星的崇拜心理及较低的防骗意识,以明星互动为诱饵进行诈骗。青少年应增强法律观念和防骗意识,提高网络信息辨识力,遇到涉及财产或受到威胁的情况,必须立即告知家长,防止受制于人。同时,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法律教育,关注其使用电子设备的情况,特别是要保护好支付密码等敏感信息,以防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