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该通知自6月27日起生效,主要内容包括:
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首套住房首付比例降至不低于20%,利率下限设为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45个基点,当前5年以上贷款利率至少为3.5%。二套房根据位置不同,首付比例和利率也有所调整,五环内首付不低于35%,利率下限为相应LPR减5个基点(现为3.9%);五环外首付不低于30%,利率下限减25个基点(现为3.7%)。具体条款由各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同样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依据位置,五环内外首付比例分别为不低于35%和30%。
针对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在个人住房贷款认定上享受首套待遇,以支持其改善住房条件。
购买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超低能耗建筑的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获额度上浮,上浮数额依据建筑等级不同而异,最高可上浮40万元,且总贷款额度不超过160万元。
另外,北京市将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活动,通过行业协会搭建平台,鼓励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合作,为参与该活动的居民提供便利服务。居民售出旧房后,订金可直接用于新房首付;若旧房未及时售出,开发商承诺无条件退还订金,保障居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