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樊馨蔓,前央视《感动中国》总导演,针对前夫张纪中侵犯隐私权一案,获得了法院的终审判决。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一审判决结果,张纪中需在微博公开向樊馨蔓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人民币。
这对昔日娱乐圈内的模范夫妻,共同度过了二十年时光,但自七年前离婚以来,双方因种种恩怨多次对簿公堂。争端的最新章节始于2022年5月21日,张纪中为澄清与公司财务往来的争议,在微博上首次公布了双方的离婚协议细节,其中包括孩子抚养、樊馨蔓的具体住址及财产分割情况,此举引发了隐私泄露的问题。
对此,樊馨蔓委托知名律师张起淮,以侵犯隐私权为由起诉张纪中。2023年11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张纪中需在微博置顶位置公开道歉,并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公证费及律师费。张纪中不服并提出上诉。
二审期间,双方未提交新证据,二审法院确认了一审查明的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隐私权保护的规定,认为张纪中的行为确实侵犯了樊馨蔓的隐私权。据此,法院驳回张纪中的上诉,维持原判,强调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及其遭受侵害时的法律救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