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消息来源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原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立宪涉嫌受贿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完毕,并交由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近期,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刘立宪被依法告知其诉讼权利,并接受了检察机关的讯问。其辩护人意见也被听取。起诉书指控刘立宪在职期间,包括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局局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相关职务时,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通过其他公务人员的职务行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罪。
刘立宪生于1954年6月,教育背景深厚,职业生涯横跨最高检、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他在2003年起担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次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并担任纪委书记。2014年,他因达到退休年龄,辞去了工商银行的相关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刘立宪在2023年9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自行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投案接受审查调查。后续调查发现,他还存在违规获取并隐瞒境外身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2024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对刘立宪开除党籍的决定,指出其严重违纪违法,破坏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涉及权钱交易等多个方面。
同年2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刘立宪因涉嫌受贿罪,经最高检指定,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案件进入进一步的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