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下午,上海市普陀区石泉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某居民区发生电动自行车自燃事件。幸运的是,热心居民迅速采取行动,控制了火势,避免了严重后果,尽管电动车已被烧毁。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抵达现场。
现场火情已被居民有效控制,车主张某在现场等候。警方在妥善处理现场情况后,将张某带至派出所进行深入调查。
调查中,张某坦白,他居住在该居民楼四楼,近期还参与了社区组织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教育。小区内设有充足的集中充电设施,但他为了图方便,擅自从家中拉出一条长达20多米的延长线至楼外空地充电。他未曾预料到这一行为会导致电动车起火,差点造成重大事故。
鉴于张某因疏忽引发火灾的行为,普陀警方已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